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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旁边不是不得开设娱乐场所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 18:17 新浪财经

  王馥铭

  长沙市市十一中周边休闲店一家挨一家。晚上8时许,过往休闲店的行人络绎不绝。记者看到,隔着玻璃,门店内坐的小姐多的10来个,穿着暴露,打扮妖艳。为了招揽顾客,有的小姐做着十分暧昧的动作,向路人示意;有的小姐干脆走出门店,向行人近距离打招呼。晚上如此,白天几乎同样。学校放学时,不少学生从休闲门店前经过。面对学生群,这些门
店的小姐毫无顾忌,敲着门店玻璃搔手弄姿,招揽行走在其中的顾客,走出门店拉客的现象也依然存在(《长沙晚报》5月9日)。

  中学旁边存在这么多的休闲店对中学生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特别是对上下学必经之路的学生,每天耳濡目染,对一些意志薄弱的学生来说这简直就是在强行喂毒药。有报道说,学生由于长期受到不健康现象的污染,容易出现神志恍惚,记忆力减退,上课时思想不集中,学习成绩下降,严重的还会诱发犯罪。《生活新报》2005年11月14日报道:昭通市巧家县14岁少女在校内被12岁同学强奸。《呼和浩特晚报》今年2月20日报道,两名中学生强奸女同学。类似这样的报道不胜枚举。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青少年的犯罪数量占总犯罪量的70%,其中有30%是性犯罪。这么高的性犯罪原因何在?自然不能排除类似学校旁乌七八糟休闲店对学生的毒害。

  叫人奇怪的是,报道说,聚集在学校附近的这些休闲门店存在好几年了。曾经有职能部门整治过,但效果不佳。 

  笔者不知道职能部门整治过后为何效果不佳。按照笔者的思维,休闲店都是些小姐们在把持着。休闲店经营项目有各式各样,恕笔者直言,无论经营项目怎么变,十家休闲店八家淫。特别是到下半夜,按摩房那昏暗的灯光,似吊死鬼的眼睛,色迷而贪婪。一旦顾客涉足,就如步入陷阱,小姐非把你“逗”得神魂颠倒,直到乖乖的宽衣解带为止……就是这么一个用肉体兜售金钱的鬼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却整治不了,叫谁去相信呢?

  到底什么原因整治效果不佳,真正答案人们不得而知,但笔者猜测可能主要有下面三个原因:一是虽然休闲店是由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把持着,但其身后可能有强有力的背景支撑着。二是当地政府可能把休闲店作为活跃经济的催化剂睁只眼闭只眼保留着。现在不是有这样的言论吗?一个地方太干净了,就如水清则无鱼;街道一片死寂,繁荣的气氛调节不起来,有了休闲店,城市就变得丰富多彩起来。三是有关职能部门没有考虑到这些娱乐场所会影响到学生,整治也只是吓唬吓唬而已,如此一来,虽然整治了一把,就会灰尘,你不扫,不但不会自己跑掉,反而会越积越厚。

  今年三月份之前,国家对娱乐场所的设立可能存在某些不明确的地方,有关职能部门执行起来可能存在一些难度,那么在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就对娱乐场所的设立作了非常明确的界定,“条例”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

医院、机关周围”。既然有了明确规定,而且已执行了两个多月,至今有关职能部门还装瞎子而不出手那就真的是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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