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峥
高盛最新研究报告对中国经济风险提出预警,认为中国国企的垄断将阻碍生产力提升。该报告认为,当5年后中国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目前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将对经济进一步增长带来阴影。现存的大型国企,大多身处行政垄断行业,例如钢铁、能源和电信,并因此盈利颇丰,但这些利润却增加了下游企业的成本压力,且对生产力的进一步提升造
成障碍。(11月14日《第一财经日报》)
曼昆将垄断分为三种类型:市场垄断、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市场垄断和自然垄断均是市场竞争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异化结果,属于经济垄断的范畴;而行政垄断则是政府及其附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其他经营者的市场准入的“反市场竞争”行为。
从整体来看,在2005年度《中国企业500强》中大多数为中央直属带有行政垄断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在制造业中以石油、电力等行业为代表,服务业中则以国有银行、电信等行业为代表。从细部看,以安徽省工商联2005年1月完成的一项调查结果为例:“安徽民企比外资企业准入的行业少20多个,比国有企业少40多个行业,准入受限已取代贷款难和资金短缺上升为民企生存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障碍。”
可见,虽然形成垄断的原因有自然垄断、知识产权保护、产品差异化、交易场所分散、行业准入障碍等各种,但是“人为行业准入障碍”(即通过行政手段设置的行业壁垒)这种与公平原则背道而驰最远的垄断因素,已经成为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最大“拦路虎”之一。
除了上面提到的行业垄断,地方保护主义形式的垄断行为也是我国行政垄断的重要表现形式,发生在我国大地上的蚕茧大战、轿车大战、丝绸大战等无一不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的体现。以2005年5月吉林省政府下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发展的意见》为例,这样达到《意见》难道没有一点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子?当然,这在湖北、上海、北京、天津、广州等主要汽车产地都曾经出现,这或许也从侧面反映出全国汽车市场割裂的现实:在别地市场“封锁”的现实下,地方保护主义似乎也成了当地政府的“职责”。
难怪有法国经济学者曾指出:中国在进口关税不断下降的同时,各省之间的贸易壁垒却一直有增无减,甚至这样的地区贸易壁垒大致相当于欧盟各国之间的水平。
法律之所以能成为社会控制手段,是因为发达的经济秩序要求社会控制必须具有确定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可见,落实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将反行政垄断作为可能出台的《反垄断法》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将成为中国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的必然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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