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竞争是电信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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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10:20 新京报 | |||||||||
“政府主管部门已对电信月租费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各电信运营商进行了沟通,争取出台多种不同的方案,逐步研究、解决这一问题。”主管电信资费的信产部清算司副司长彭晓芳这样说道。这是信产部首次在公开场合就“电信月租费”之争表态,业内人士认为这是月租费“冰山”即将融化的先兆。(《竞报》3月1日) 笔者以为,此次信产部“是否取消电信月租费的问题,将交由市场主体来解决”的
自从今年年初北京市人大代表李铁军首次提出“取消月租费”的建议以来,社会上认为电信月租费应当取消的呼声日益高涨,从先前北京网通和北京铁通的“是否收取月租费,决定权在主管部门”,再到目前主管部门的“是否收取月租费,决定权在市场”,有关固定电话月租费的何去何从去已经初现端倪。 从现实生活中来看,相比各大移动运营商之间的话费包月、集团用户单向收费、每月交1元夜话长话优惠等竞争策略,固定电话与移动电话相比实际上早已失去了价格上的优势。由于政策和消费观念上的障碍,固定电话一直游离于电信价格竞争之外,其实这就像一个把头埋在沙里的鸵鸟一样可笑。笔者以为,主管部门将各大电信运营商引导到同一个竞争平台上是义不容辞的,从长远来看,这对消费者以及电信产业自身的健康发展都将是一件好事。 电信产业作为一个相对垄断产业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实这在全世界都一样,因为这是由其行业自身特点而决定的。但垄断并不简单等同于和消费者利益的对立,实际上消费者利益有时是和厂商的“垄断愿望”成正比的,但是这儿有一个关键的前提:那就是这个垄断必须是建立在市场竞争的基础上的。 由市场竞争产生的垄断,其本质是消费者用货币选票选举的结果。换而言之,谁能为消费者提供更低的价格更好的服务,谁就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暂时的垄断。在电信这个垄断行业内,业务创新和价格优惠等市场手段应该成为电信运营商获取垄断利润的源泉,只有这样的垄断才是符合消费者和电信业自身发展的。 或许有人会担心“过度竞争”是否会导致部分电信运营商利润的流失乃至亏损,其实这样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竞争的最大好处就是鼓励创新、鼓励企业主动提高运营效率、鼓励企业自身积极去降低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等等,即使电信运营商的部分业务因为运营低效或规模过小而导致市场失利,基于这个基础进行的业务并购重组难道不比人为的分割有效得多? 让市场来做出选择的本质是竞争,市场竞争才是电信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所在。□李云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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