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办上路 消弭中国恐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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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 19:29 《财经时报》 | ||||||||
□姜雷 一个直接隶属于国务院的副部级能源主管机构,在能源持续紧张的春夏之交,将最终成行上路。 4月底,国家发改委的官员向媒体证实,这个副部级的单位,将以“国务院能源办”
社科院西亚非洲研究所所长、中东石油问题专家杨光表示:“中国能源问题不能只交给几个国家公司去做。”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查道炯强调,中国企业在国际上开采、购买能源,引起一些地区不必要的恐慌。能源办应通过政府间沟通,消除不稳定因素。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国际环境。 事实上,自2004年末中国出现石油供应紧张后,中国国际石油交往方日渐频繁。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出访时,积极致力于同世界其他石油出口国和需求国之间友谊的建立。 但不可忽略的现实是,中国缺乏一个同其他国家能源组织相对应的政府部门,进行能源领域经常性沟通与合作。毕竟不能一涉及国际能源问题,就要国家领导亲自参与。 能源问题涉及经济生活各领域,需要级别较高部门进行协调。例如,美国能源部在其能源公司获取国外资源时,在同别国政府签订合同、为能源企业提供担保等方面,均积极提供服务和帮助。而这些服务涉及外交、金融等各领域,没有高级别机构无法实现有效协调。 世界主要大国均设置级别较高能源机构。美国设置能源战略小组,由副总统切尼领导。欧盟委员会下设能源交通委员会,协调欧盟各国能源战略,并希望逐步统一各国能源政策。俄罗斯也一度由总统亲自主抓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