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媒体:抵制天价片酬 更期待征缴35%重税传闻落地

法律媒体:抵制天价片酬 更期待征缴35%重税传闻落地
2018年08月12日 13:30 新浪财经综合

  抵制天价片酬 更期待“传闻”落地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本报评论员 庞岚)多家视频平台和影视制作公司联合发布声明,宣布共同抵制艺人“天价”片酬,抵制偷逃税、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今后,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

  2015年,屠呦呦摘取诺奖,获得300万奖金的消息传来。面对奖金会怎么使用的问题,屠呦呦和先生李廷钊对记者开玩笑地说,“这点奖金还不够买北京的半个客厅吧?”

  那一年,适逢一对影视明星夫妻的豪华婚礼隆重登场。在网上,屠呦呦、袁隆平多年努力“敌不过明星一场秀”的质疑此起彼伏……

  的确,如果类似的状况一直无法得到扭转,难保不会有越来越多的孩子励志成为明星、网红,纷纷争当“小鲜肉”,而远离科学的殿堂。将更多的投入给予在科学技术上,才能体现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所以,明星天价片酬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行业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收入分配之痛!更何况,当下的影视作品质量低劣者层出不穷,正如一些网友所说:除了片酬可与好莱坞相比外,总体作品质量和演员演技远远不能比!

  抵制影视娱乐行业的不合理片酬早已成为社会共识,但遗憾的是,抵制的效果却一直不理想。

  例如,早在2017年9月,《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就已发布,当时很多媒体的新闻标题是“总局重拳出击明星天价片酬”。根据该《意见》要求,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这一次,抑制不合理片酬出现的形式是多家公司的“联合声明”。那么,其效果几何?违反“声明”有何后果?我们或许只能拭目以待。

  此外,按照“限高标准”,演一集电视剧片酬可达100万元,演一部戏总片酬可达5000万元。对于“吃瓜群众”而言,或许还是只能说“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和这个联合声明相比,更值得期待的或许是一个传闻的落地——《参考消息》8月6日报道:有关演员、编剧工作室等将被征缴35%“重税”的传言现身微博,继而引发舆论震动。

  相关报道中还说,在全世界,演艺圈都是税务监管重点。主演《死亡游戏》和《刀锋战士》系列电影而红极一时的好莱坞影星韦斯利·斯奈普斯曾因逃税被判3年有期徒刑,并缴纳高达上千万美元的罚金。在影视市场发达的日本,曾有媒体统计,当红影星米仓凉子的片酬仅相当于中国三四线演员的水平……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限制演艺明星不正常的高收入,显然需要更常态、更有强制力的措施,而“税收”正是一种有力的手段。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有一个梯级征税政策,影视明星收入过高的时候,需要缴纳的税款也会激增,同时,税务部门加强稽查,严打假合同偷逃税款,那么明星会不会主动要求降低薪酬?

  与此同时,对演艺圈课以重税会增加财政收入,那么不妨给教育和科研加大投入。

  当然,对演艺界限薪、课税也要区别对待。比如,收入调节的过程不妨适当增加编剧的收入,从而催生出更多关注现实的好剧本,以免雷剧、神剧、山寨剧、抄袭剧不断涌现。

  本报评论员 庞岚

责任编辑:陈永乐

屠呦呦 片酬 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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