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朔:改革开放40年,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财富观?
来源:秦朔朋友圈
中国经济正在步入新时代。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强化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保障,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这是从中央到地方促进新一轮发展的一个方略。与此同时,时不时地,还是会有些疑虑,在企业家心中升腾。
有企业家问我:“最近看到有教授写文章,《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这会不会是什么信号?”
也有企业家交流时说:“隔一段时间就会看到哪个大企业要在扶贫方面投入几十亿、上百亿的新闻,好像不参与就是落后,就是不尽社会责任。我们照章纳税,过去并不觉得亏欠政府和社会,但现在压力很大。”
一个行业冠军企业的董事长说:“我天天都在修行,要求自己做到,即使突然让我把自己的企业上交给国家,也很高兴。这样想之后,我就放松了。”
这些问题背后,还是如何看待财富的问题。这方面需要明白无误、更有说服力的信号指引。
人人有产,全面发展
关于共产党人要消灭私有制,某个大学教授提出他的观点,是学术自由,无可厚非。但在现实中,这究竟符不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从《党章》和《宪法》看,没有“消灭私有制”,而是要保护私有财产。《党章》规定,“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宪法》明确,“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在革命战争年代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但今天《党章》很明确,“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早已不是“无产阶级”的那个阶段。
其次,如何理解共产主义和私有制的关系,是不是就是消灭这么简单?也不是。《党章》中说,“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现在的发展还不充分,更谈不上高度发达,初级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根本谈不上“消灭私有制”。马克思去世都已经135年了,不可能让他复活解答今天中国的问题,我们还是要“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
再从理论上来看,马克思提出消灭私有制,是“要消灭那种以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没有财产为必要条件的所有制”,是要消灭“把工人变成畸形物”、“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劳动和资本对立的私有制。他认为“生产者只有占有生产资料才能获得自由”,“私有制只有在个人得到全面发展的条件下才能消灭”。他以个人经济权利的变化为标准,把人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第三个阶段,又可以理解为“重建个人所有制”的阶段。
1894年1月,有人要求恩格斯用简单字句来表达未来新纪元的基本思想,恩格斯回信说:“除了《共产党宣言》中的下面这句话,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说,“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之所以引述这些,是想说明《共产党宣言》中“消灭私有制”这句话并非一般人所联想的,等于“剥夺私人财富”、“财产国有化充公”。完全不是那样的。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没有建立起来之前,在个人全面发展和生产力增长起来之前,消灭私有制只是空谈。当这些条件都充分具备了,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了,到了那时,私有制可能不是被“消灭”了,而是不需要了,是自然而然地“消化”了。
而在今天,党的十九大报告已经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可以说,这是共产主义理想的中国版本、现实版本,今天朝共产主义努力,不是要“消灭私有制”,而是要追求“人人有产,全面发展”,今天谁要是主张“共产化”,只能也必须理解为“人人有产化,共同富裕化”。这是新时代最重要的财富观。
立足四十年,寻求大共识
改革开放四十年,是中华民族有史以来发展得最为普惠的四十年,“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我们理所当然应该珍惜这四十年的经验,并且基于这四十年的实践,最大化地构建民族共识。而不是用历史上的或国外的某个人所说的某句话,刻舟求剑,束缚今天。
我在2016年所写的《从四十年的路找五千年的根》中提出,应该把改革开放作为中国“根文明”的逻辑起点,从我们最熟悉、亲自参与的伟大实践中,发掘那些让我们自信、自强、自豪的力量,然后回溯到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让今天触动历史,最后告诉我们自己根在哪里。
这种寻根方式的逻辑假设是:我们今天的一切都和历史深处的文明基因相关联。对我们今天的行动进行扫描,就是在做文明基因的测序;就是为了在历史文化的根部,找到那些默默塑造和支持我们的行为变迁的因素与结构。
今天谈财富观,也可以秉持同样的思考路径。
中国国家领导人在G20工商峰会开幕式上的演讲中说,“我曾在浙江工作了6个年头,熟悉这里的山水草木、风土人情,参与和见证了这里的发展。在中国,像杭州这样的城市有很多,在过去几十年经历了大发展、大变化,许许多多普通家庭用勤劳的双手改变了自己的生活。这一点一滴的变化,集合起来就是磅礴的力量,推动着中国发展进步,折射出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
财富来自哪里?来自我们用勤劳的双手改变了自己的生活。中国人并不缺乏勤劳的基因,为什么这四十年才能创出比过去多得多的财富和美好生活?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探索中,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重要力量,我们有了更合理的激励机制。
在全世界,搞市场经济、自由经济,并不一定能实现富民强国,但是,不搞市场经济,不保障产权,不发展民企,不为所有人创造公平机会,一定实现不了富民强国。
让我们欣慰的是,全国各地都在以简政减税减费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厚潜力。
过去几周,我先后和柳传志、褚时健、杨国强等多位企业家做过交流。柳传志从最高法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中看到了法治的新希望,从《将改革进行到底》纪录片中看到了“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他觉得现在是企业家面临的最好的时期;90岁的褚时健说,现在国家给年轻人的条件很好,希望他们能够更好地创业;碧桂园董事长杨国强说,反腐败的成果,新型政商关系的建立,让做企业的人特别振奋,现在不用吃吃喝喝,好好做产品才是最重要的。
栽下梧桐树,自有凤凰来。只要进一步优化环境,让市场经济的参与主体心定心安,中国经济一定能迎来新一轮的创造性发展。
回吐、清富与散财
最近两年,我们看到中国商界出现了一些结构性变化,如一些昔日赫赫有名的大企业陷入困境,相当一部分违规产能、污染严重的产能被清理,在产业集中度提高的过程中一批中小企业日子艰难。
这里单说一下某些知名大企业的问题。从财务角度看,它们的困境都和高杠杆扩张突然遇阻、现金流陷入危局有关。
为什么当初高杠杆可以,现在不行呢?仔细分析,有的属于“跟我国对外投资的产业政策要求不符合,对中国也没有太大的好处”(周小川),有的属于“把银行当作自己的提款机,通过复杂架构,虚假出资、循环注资,违规构建庞大的金融集团”(郭树清),有的属于“披着合法的外衣,在资本市场巧取豪夺,残忍地侵犯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刘士余),有的属于“通过虚假资本大肆扩张,以各种嵌套资管产品大搞体内循环、自拉自唱”(保监会副主席黄洪),等等。
有人说,企业追求高杠杆是为了提高回报率,天经地义。有人说,很多企业的注资、投资行为都是政府部门批准过的,为什么要翻旧账?一言以蔽之,时代变了!现在是新时代,强调的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凡是不洁身自好、不走正道、不遵纪守法、不光明正大的,凡是财富骄人、目空一切、不知敬畏、狂妄自大的,出事是大概率。
所以今日中国商界,两种趋势并存。一方面,符合新发展理念的龙头、冠军、骨干企业的价值不断上升,另一面,某些昔日的“攫财大亨”要把当初的不正当获利吐出来。至少,今天的环境不再支持继续攫取了,于是建立在昔日攫取路径上的资金链就难以为继了,就会自我瓦解。
有政府部门的专家和我交流时说:“新时代是更好、更公平地创富的时代,绝不是要剥夺哪个人的财富,但如果过去攫取的是不义之财,为什么不能清算呢?有的富豪就是靠逃废银行债务致的富,贷款就是为了不还,然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把自己洗白;有的口口声声扶贫尽社会责任,其实查查他们过去承诺过的扶贫款,大部分都没有到位,都是忽悠;还有的大量注册空壳公司,编造虚假合同,骗取银行贷款和票据承兑;有的利用政府招商心切,把套取优惠政策资金当成商业模式……实在是太多了。只是银行、地方政府怕丢人,怕问责,很多情况不敢说,所以那些问题富豪还可以继续招摇。”
中国决不能像历史上某个阶段曾经发生的,搞清算私人财富那一套,但需要看到的是,倡导阳光化法治化环境下的财富正当性,已成趋势。
最近看日本“经营指导之神”船井幸雄的《清富思想:修德则必胜》一书,他吸取中国古代“厚德载物”的思想,提出“厚德清心,富而无骄,是为‘清富’”,“‘人德’真意,不是清贫,而是清富”。修德则必胜,是将“厚德”与“财富”结合的财富观。
船井幸雄说,“纵令物质丰富,倘无精神上的‘安心立命’之感,人也不会有‘做人的价值’与做人的幸福。物质与精神二者并存,俨如车之两轮。”没有“人德”与“本分”者,却一攫千金,这不是国之幸运,而是灾难。
新时代的财富观中,除了创富、共富和清富,还有散财意识。我很喜欢美国19世纪末的“钢铁大王”卡内基的一句话,“赚钱需要多大能力,花钱也需要多大能力”。“散财之道”不是说把富豪的钱给分了,给散了,给施舍掉,而是说,富豪要善用财富,比如通过基金会制度,让一部分财富经由专业化的管理不断增值,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用之于公众利益,如同卡内基说的,“向社会提供一个促进人们上进的切实阶梯——修建公园和娱乐设施,以有利于民众的身心健康;安排艺术活动,让人们赏心悦目并提高审美能力;发展各式各样的公共设施,以改善人类的普遍环境——用这种最合算的方式将剩余财富返还给大众,给他们带来长期的利益”。这样的“散财时代”,在中国已经开始。
新时代需要新的财富观。首先是坚持“人人有产,全面发展”,这是激励人民创造财富的基础,这就必须牢牢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坚持新型政商关系原则,不动摇,不折腾;同时,新的财富观强调义利统一,强调“厚德”与“财富”结合,强调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商业文明、企业家精神与新财富观,是内在统一的,由此创生的财富,也必会光明而恒久,光荣而广受尊重。
责任编辑:马龙 SF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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