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需求催生节能建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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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 00:05 中国经济周刊 | |||||||||
★北京锋尚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史勇 史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北京锋尚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中国国土资源学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人居环境委员会专家委员,并参与编制中国首个《生态办公建筑技术评估手册》。曾荣获北京市2004年“节能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在我国面临能源和环境的巨大压力下,全国各地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展开了轰轰烈烈地节能竞赛。继北京2004年在全国率先开始强制实行节能65%之后,又有天津、河南等地也开始了节能65%的要求,还有一些省市地区也提出要在最近一到两年在实行50%的基础上尽快实行节能65%的强制标准。全国很多地方出现了一批以低能耗,超低能耗,超微能耗乃至零能耗为追求目标的示范项目。但同时我们看到,全国大多数地方的节能工作贯彻实施的并不十分理想,尤其是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更是明显存在一定的滞后,这背后反映了观念问题可能大于经济技术问题。 对健康问题的关注将成为老百姓对住宅选择一项重要指标;另一方面,每年夏季全国各大城市用电的高峰不断被刷新,到了冬季,居民家里室内温度还普遍处于低于10℃的状态,很多地区在解决了“饱”的问题之后“温”的问题也迫切需要解决。 所以,节能住宅推广难的原因主要在于观念、意识。可以简单地说,建筑节能的目标就是在寒冷的冬季让老百姓在家里不用再穿厚厚的棉衣、羽绒服,不再因为寒冷而导致疾病的频发,不因为寒冷或炎热而影响工作或生活的质量。但我们社会各界却过多的从能源短缺、环境恶化上考虑节能的必要性,其实建筑节能背后的核心内容是人们对健康舒适的追求。如果社会普遍认识到这一点,节能住宅的推广就不是很难。 目前我国的建筑节能工作更多是依靠强制力来推动,这样做虽然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应该看到,我们目前的节能标准普遍不高的现状,而且存在短时间会不断提高标准的可能性。因此迫切需要的是同时在土地、金融、税收政策上给予更多的引导和激励。一方面对于购买节能住宅的消费者应该给予贷款、税收等方面优惠鼓励政策;另一方面,对于开发高于当地强制节能标准的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同样需要用经济政策的手段去激励,而不仅仅是强制大家去实施统一的、较低的节能标准。目前以强制手段去实行住宅节能的结果是大家普遍都以达到“60分及格”为最高目标,可想而知结果只可能是更差而不是更好。 目前我国的节能住宅基本上都是以满足国家或地方强制设计标准的,就是说是按照节能标准去设计的,建成后的结果却不一定能够真正实现节能。因为是否真正节能还包括材料、施工、管理、使用等许多环节。尤其是现在实行的建筑节能50%、65%等的目标都是以住宅项目整体是否满足强制节能设计标准为目标的,那么存在具体的某一套房子是否达标的问题,因为即使在同一个楼中,因为位置的不同可能会存在能耗的巨大差异。节能指标不能明确到具体每家每户,这样做就不能对消费者进行明确的承诺,不利于鼓励消费者去购买节能住宅。 因此迫切需要让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消费者在节能方面不仅进行公示,而且要对每一套房子的节能指标进行定量化明确承诺,让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在节能方面形成契约关系,改变现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政府承诺做节能(如实现节能50%或65%等)变成对消费者明明确确地承诺节能水平,让社会大众参与进来,以此有效地促进建筑节能的快速发展。今后的节能住宅需要在节能技术措施和效果上对消费者进行承诺,让老百姓清清楚楚地消费,大胆放心地使用,这样的节能住宅才可能获得市场的认可。同时针对消费者的定量化节能承诺也能够有效避免在建筑节能方面的浮夸和数字化工程,因为老百姓是不会答应的。 过去我们经常喜欢用“温馨”一词来形容家庭、形容住房。可在这个寒冷冬季还有许许多多的家庭还不能真正达到这个要求,如果今后的住宅普遍成为了高舒适度前提下的节能建筑,方能真正实现这个大家共同的目标和愿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