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巧俊:为农民工正名其实是一个伪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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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 13:05 红网 | |||||||||
9月7日《新京报 》发表了评论《反身份歧视为“农民工”正名》,文章说, 我们应尽快淡出“农民工”称谓,将之与城镇职工一视同仁;通过为农民工正名,使之尽快享受到基本医疗、养老、失业保险。 为“农民工”正名其实是个“伪问题”。“农民工”就象一个人的名字一样,只是一个符号,我们常常发现同一个名字的两个人命运差异很大,曾多次看到过两个同名者,一
让“农民工”称呼淡出未必不可,问题是能淡出吗?正如评论中所说的,“民工”这个称呼似乎大有不可更改之势。“民工”这个名称已流行很久了,大家似乎习惯了。每逢春节,交通部门要开“民工专列”;春节后,媒体又会纷纷报道“民工潮”;有些社会学家在关心着“民工生存状况”;连为“民工维权”的网站都叫做“中国民工网”……既然这个称乎人们早已习以为常,且成习惯用语,要淡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评论还说,人们是否意识到:在这种称呼中,实际上包含着潜在的身份歧视。其实歧视的并不是“民工”这个称呼,而是他们的职业,农民中不乏有当老板的,蓝领白领,就很少有人歧视他们。文革时期,地主身份的人受歧视是必然的,他们挨斗受管制,地主子女连找媳妇嫁老公都难,只要叫一声地主,他们往往就会吓得发抖。摘帽之后,农村一大批地主子女借改革的春风发家致富了,人们照样称他们是地主,他们却是乐呵呵的,为什么?因为他们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都发生质变,他们真正享受到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所以说,歧视与称呼没有多大的必然关系,即使政府改了他们这个称呼,还能闭着城里人的嘴巴不叫进城打工的农民为“民工”吗?就象政府早已取消了家庭出身“地主”这个身份,但在乡村地主这个称呼仍然流行一样。当歧视与不平等被消除,称呼的价值又能有多大? “从社会分工角度来看,农民本来是一种职业,然而在中国农民自古以来就带有身份的色彩,古代‘四民’、‘士农工商’就不仅是职业区分,也带有身份认同,不过那时因为‘农’可以向‘士’阶层流动而不受特别歧视罢了。”中国社会变革几千年,没有变的是“士”,“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才能做官,商人在封建社会里地位要比农民低,如今的商人老板与农民的地位却是天壤之别,说到底还是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问题。 评论说,入城务工人员所受到的经济上、政治上的待遇,与有城市户口的工人相比确实也是“二等工人”。他们与有城市户口的工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同工不同福利保障,就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还把他们当作另类工人管理,甚至有的城市规定限制他们进入某些行业就业。这是“民工”称呼的现实背景,却也是关键所在。早在2003年2月25日,我针对北京把“农村”改称“京郊”,就在《中国经济时报》撰写了《称呼改不等于待遇变》的评论,我在文章中指出,假如“京郊”和“京城”仍然存在着差别,这种改革就会有“换汤不换药”之嫌,也就没有实质上的意义。农民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称呼上,根本的问题在于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别,提高农民的国民待遇。靠改称呼等形式的东西来改变这种状况,不难看出改变称呼还是有限的,就像法官穿上法袍、用起法槌一样,如果不从根本上提高法官素质和解决法官队伍中执法犯法等痼疾,所改变的也只能是表层现象而非事物本质。 评论说, 废除“农民工”、“民工”等这一类带有歧视性称呼,就是一种建设文明社会的标志。要纠正现实中的不公,先从改正称呼做起。改变称呼,只是他们的脸上贴了“金”,不等于“农民”可以抱着一纸“身份”过日子。要纠正现实中的不公,不是改正称呼就能做到,首先要做起的是改变这种对民工不公正、不合理的制度,真正地消除城乡差别,这才是建设文明社会、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 (稿源:红网) (作者:洪巧俊)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