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保险公司应该不会一旦放行就立即一窝蜂扬帆出海
本报讯(记者张嵩浩)日前,保监会公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保险公司在欢迎的同时,也理性表示将会“适时、适当”地介入。
多位业内人士均向记者表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再度拓宽当然是件好事。但一些保险公司也没有表现出过分的积极,只相当冷静地称,“将会在时机成熟时,选择合适的工具进行投资”。
上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副总经理刘家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国寿目前正在等待外管局对投资额度的批准,预计该额度将是公司上年末外汇资金余额的80%内的一个数字。但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公司早就向外管局提出申请,即使现在可以进行实质性操作,也并不意味着就要立即进行操作。
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相关负责人认为,现在的保险公司相较以前更为成熟、理性,应该不会一旦“放行”就立即一窝蜂地“扬帆出海”,保险公司会根据自身资产状况以及对市场的评判,选择在合适的时机、使用合适的投资工具。该人士表示,保险公司外汇资金境外投资整体而言应该对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有所帮助,但具体情况还要看不同公司的具体操作情况。
而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认为,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能为保险公司带来多大的收益,还是一个未知数。他认为,已经过去的卡特里娜飓风还将对经济产生持续影响,目前世界经济走势十分微妙,而中国保险公司海外投资经验又比较少,因此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国际资本市场的环境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未必有利。
此外,上述保监会人士还表示,《细则》是对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的具体规定,而保险外汇资金和人民币资金是不同的两类资金,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并不涉及抽走资金,对国内资本市场的人民币资金没有影响。
= 《新京报》服务热线:010-63190000 、010-960963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