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首只纾困上市公司股质风险产品“国寿资产—凤凰系列产品”本周一设立后,产品要素和结构信息,正逐步浮出水面。
券商中国记者最新了解到,该产品目标总规模200亿元,面向险资、社保、资管产品发行,将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成熟一期,发行一期。同时,鉴于不同上市公司情况的不同,专项产品将对标的公司进行一事一议,来探讨最有效合理的投资方案。
此外,业界关注的专项产品估值方法、风控以及退出方式等,也得到明确。
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记者了解到,该产品目标总规模200亿元,将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成熟一期,发行一期。
“经过前期与潜在认购方的沟通,目前部分认购方表达了较强的认购意愿。”国寿资产相关人士称,潜在认购方主要包括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及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将对标的公司“一事一议”
对于专项产品的投资方向,根据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包括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公开发行的债券、上市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等。
保险资管人士普遍认为,上述《通知》放开了保险资金投资上市公司股东发行的可交换私募债,有利于灵活高效地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
国寿资产称,凤凰系列专项产品投资的总体方向是向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优势但受到资本市场波动或股权质押的影响,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优质上市公司和其股东提供融资支持,“优先筛选由于股权质押产生一定流动性风险但基本面较好的优质上市公司,根据标的公司自身情况,一事一议,共同探讨最有效合理的投资方案。”
拟定3年封闭期、整体5年期限
产品要素和结构方面,国寿资产—凤凰系列产品的各期产品,将根据出资方和标的情况,灵活设置。
关于存续期,产品的存续期拟定为3年封闭期后开放的结构,整体期限在5年左右。
“这一设计综合考虑了投资标的面临的股票质押风险及流动性压力、公司中长期经营前景以及投资价值的实现。”国寿资产相关人士称,具体而言,希望通过专项产品为企业提供充足的纾困时间,同时结合国寿资产一直以来的价值投资理念,为投资人带来长期稳健的回报,起到资本市场“稳定器”和“压舱石”的作用,以战略投资视角与优质企业共成长,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估值将以“市值法”为主
对于产品的估值方式,《通知》中未提及。一位中小险企投资负责人对记者称,如果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则买进股票之后,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会导致这个产品市值的波动,一直要到出售的时候,才会最终反映到权益表里,估值更稳定,这一方式更受险资欢迎。
不过,随着资管新规等一系列新规细则的出台,以公允价值法估值已成为未来资产管理行业的大趋势。
据国寿资产人士称,此次专项产品也充分考虑这一情况,将以市值法估值为主。不过,如后续发行封闭式产品,则根据资管新规可对债券类资产采取摊余成本法估值,以使得产品估值更加稳定。
风控方式:严选标的、风险共担
不同于传统的债务融资或质押放款业务,凤凰系列专项产品投资方式主要通过严格筛选优质标的和设计风险共担的投资方案来防控风险,保证出资方的资金安全。
同时,国寿资产上述人士称,不会在市场波动预警、平仓等环节设置过于严苛的条件,坚决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退出方式:股东受让、回购、大宗及协议转让等
在退出方式上,根据《通知》规定,专项产品主要采取股东受让、上市公司回购、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及其他方式平稳退出。设置这些退出方式的出发点是避免对二级市场股价产生冲击。
国寿资产人士称,专项产品通过“封闭期”、“存续期”的设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短炒”、大进大出等现象的发生,发挥长期价值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支持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维护上市公司长期稳健经营。
此次为“直接”方式,参与化解股质风险
2014年至2015年期,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曾和证券公司联手试点两融业务,如今保险资金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与之有何不同?
据悉,保险资管与券商联手试点两融的运作模式,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发行产品募集的资金,受让券商开展融资业务形成的债权收益权,证券公司承诺到期后溢价回购兑付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产品存续期内,证券公司负责管理融资资产的放款、预警及平仓,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间接参与。
而本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是基于资产管理公司主动投资能力,直接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
责任编辑:谢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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