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净利润增速暴跌 逾两成股权寻求民资接盘

龙江银行净利润增速暴跌 逾两成股权寻求民资接盘
2018年10月29日 03:23 国际金融报

  近日,《国际金融报》记者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和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上发现,9月底,龙江银行的四大股东已将合计所持该行16.46亿股股份在两家产权交易所同时挂牌进行转让,挂牌截止日期均至10月底。

  记者注意到,此次龙江银行挂牌的股权均为国资持股,其中有高达10亿股的股份明确需要受让方为非国有性质公司。因此,这也被认为是该行引入民资股东进行混改的重要一步。

  近四成股权挂牌出让

  9月28日、29日,龙江银行共计约37.77%的股权被4家股东相继在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和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挂牌股份数量合计高达16.46亿股,挂牌截止时间至10月末。这意味着,10月末,龙江银行近四成股份的股东可能发生变更。

  从挂牌信息可以看出,上述4家股权转让方均为龙江银行前十大股东。具体来看,作为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属企业的大正投资集团为该行第一大股东,目前持股比例为20.5%;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粮资本”)作为中粮集团旗下运营管理金融业务的子公司,为该行第二大股东,其持股比例为20%;此外,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实集团”)、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国际”)分别为该行第五、第六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5.02%和4.25%。

  此次转让股权,大正投资集团将转让所持14.5%的股份,中粮资本将转让所持14%的股份,这前两大股东都将保留6%的持股。而另两家股东则是转让全部持股,也就是说,将退出龙江银行股东之列。

  中粮资本持有的14%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转让,约为6.1亿股。大正投资集团、上实集团、上海国际这三家所持有的合计约23.77%的股份在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共计约10.36亿股。两起交易的挂牌底价分别为35.78亿元、21.0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由大正投资集团、上实集团、上海国际三家股东转让的股权,在给出的转让条件中规定,受让方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非国有性质公司。

  此外,其他股东均已放弃对上述两起股权转让交易的优先受让权,龙江银行将迎来新股东。

  对于此次交易进展如何,《国际金融报》记者致电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该项目的负责人员,对方表示尚不清楚,需等到挂牌截止日后才能知晓。

  净利润增速暴跌

  银行股权的转让、股东的变动是常事,但4大股东同时转让同一家银行近四成持股,挂牌总价高达近57亿元,而且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也可能同时易主,这种转让力度较为少见。

  目前,龙江银行业绩状况如何呢?

  公开资料显示,龙江银行成立于2009年,是在原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牡丹江市商业银行、大庆市商业银行和七台河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合并重组而设立。截至2017年末,该行总资产为2427.25亿元,同比增长1.47%。

  记者查阅龙江银行年报发现,近年来,该行经营业绩并不尽如人意。2017年,龙江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0.39亿元,同比减少4.9亿元;实现净利润15.96亿元,增速从2016年的36.33%大幅下降至2.38%。截至2017年末,龙江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5.6亿元,同比增长9.24%;不良贷款率为2.22%,同比下降0.27个百分点。

  龙江银行在年报中称,2017年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资金市场变化影响,同业融入与投资业务的净收入同比大幅下降。记者注意到,2017年该行的利息净收入为43.26亿元,降幅为2.83%;投资收益较上一年减少5.3亿元,降幅高达99.81%。

  除此之外,龙江银行还面临来自资本方面的压力。根据该行在年报中披露的资本管理目标:资本充足率最低为10.5%,力争保持11.5%以上,某一时点达到11%时,设为风险预警线。年报中,龙江银行仅披露了资本充足率这一项指标。截至2016年末,该行资本充足率为10.93%,已在该行设定的风险预警线之下,2017年该行资本充足率虽然提升至11.24%,但仍在风险预警处徘徊。

  在IPO方面,龙江银行也一直未取得进展。东北地区哈尔滨银行、盛京银行、锦州银行早在多年前均已完成H股上市,并先后计划回归A股,反观龙江银行,其上市仍未有实质性的进展。

  龙江银行挂牌转让信息显示,2018年上半年,该行共实现营业收入23.71亿元,实现净利润10.29亿元,资产总计达2257.64亿元。

  加速混改求突破

  据了解,此次龙江银行挂牌的股权均为国资持股。其中,大正投资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黑龙江省财政厅,中粮资本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上实集团和上海国际两位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市国资委。

  除此之外,该行第三大股东、第四大股东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大庆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为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大庆市国资委。

  据悉,2017 年,龙江银行正在推进引战增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此次4大股东同时转让股权也印证这一点。在分析人士看来,其中10.36亿股股权的转让仅针对非国有性质公司,可以看出该行希望借此次引进新的民营大股东,并由此改变该行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过高的局面。

  如此大规模的股权转让、大股东变更是否会影响正常经营?混改后是否有上市计划?《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此多次拨打该银行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一般而言,股东频繁更替肯定不利于企业的稳健经营。”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分析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大股东有经营决策权,所以一般情况下,大股东变动对整个公司的公司治理、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都有影响。

  事实上,今年以来,通过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地方产权交易所拍卖、转让的银行股权也比比皆是。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仅10月26日,就有山东安丘农商行、河南永城农商行、江苏江南农商行、中原银行等25家银行的股权在拍卖中。

  另外,记者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官网上发现,除去龙江银行,今年还有6家银行的股权被挂牌转让,分别为成都农商行、大兴安岭农商行、宁夏银行、昆仑银行(先后两次)、广发银行、贵州银行。

  对于这一情况,前述业内分析人士表示,原因可能有多种。“可能是个别股东出于自身经营情况需要资金,通过出售股权套取资金,缓解自身经营压力。也可能是部分中小银行经营不善,股东不愿承担风险。”该人士称。

  此外,监管因素也不容忽视。今年1月下发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股东实行“两参或一控”,即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因此,有些同时持有多家银行股权的股东不得不做出“取舍”,出售银行股权。

  在前述龙江银行其中一起股权转让项目中,转让条件就明确提示: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联合体由2家至4家(1家持有8.72亿股突破监管20%上限)符合受让条件的合格投资方自行组成。且交易完成后,受让方为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即需满足“两参一控”的规定。

责任编辑:张文

龙江银行 股权 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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