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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目:浦发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中对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就我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不良贷款、外国政府转贷款、政策性贷款、专项贷款等特殊类别贷款暂不转换。
二、转换工作启动后,符合条件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可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与我行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仅可转换一次,转换后不可再次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根据我行具体转换方案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 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四、鉴于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转换启动时间将较人民银行要求时间有所延后。具体转换启动时间及转换方案,我行后续将通过银行网点、电子渠道等方式予以公布明确,敬请广大客户关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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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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