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体系诊断报告新鲜出炉:存在三方面突出问题

中国金融体系诊断报告新鲜出炉:存在三方面突出问题
2018年09月16日 20:52 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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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现代金融体系”,这是我国对未来一段时间内金融业发展做出的全局性规划。今年上半年,央行等九部委共同编制了《“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发展指出了纲领性方向。

  但究竟何为现代金融体系?为何要建立现代金融体系?怎样建立现代金融体系?这些具体的问题不少人并无概念。

  9月15日,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主办、浙商银行独家支持的《2018•径山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杭州发布,本次《报告》的主题就是“强化市场机制、构建现代金融体系”。该报告的作者们都“来头不小”,甚至不少来自官方背景。他们包括:

  黄益平   CF40 学术委员会主席、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殷剑锋   CF40理事单位代表、浙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张   斌   CF40高级研究员

  徐   忠   CF40成员、央行研究局局长

  纪志宏   CF40成员、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

  孙国峰   CF40成员、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

  洪   磊   CF40理事、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

  浙商银行董事长沈仁康认为,站在当前时点来看,中国金融体系的优势和不足都是比较明显的,构建完备的现代金融体系已是中国金融的当务之急,纵观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已建立现代金融体系,能够有效地支持经济的运行和发展,都能够高效地发挥资金融通和资金跨期配置的功能。作为一个正在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大国,中国也必须建立起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现代金融体系。

  当前中国金融体系存在三方面突出问题

  中国四十年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历程具有鲜明的“重规模、轻机制”的特点,一方面,金融机构数量繁多、资产规模庞大;另一方面,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还相对有限,政策干预包括限定存贷款基准利率、引导资金分配、调控汇率、管理跨境资本流动和控股大型金融机构等。

  《报告》认为,当前中国的金融体系有三个问题尤为突出,已经无法适应新阶段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是金融无法满足实体经济的新需求。储蓄率下降而消费率上升,这必然会加强家庭对资产性收入的追求。产业“服务业化”和制造业升级同时发生,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因而,金融供、求不匹配的矛盾已经非常突出。

  二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不清楚。金融部门承担了许多财政的责任,反过来财政又不得不继续为金融机构兜底。政府干预甚至取代市场的现象非常普遍,政府不尊重金融规律、好心办坏事的现象也很常见。市场机制无法有效实行风险定价并合理配置资金,金融体系维持金融稳定并支持经济增长的能力受到了很大的制约。

  三是金融监管没能管住风险。过去金融稳定主要靠政府兜底,但这也造成了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但现行的监管框架重机构监管、轻功能监管,监管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不佳,同时监管机构的专业性、独立性也不足,造成了许多金融风险。

  如果这三个方面的问题不改变,金融体系就很难支持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其中,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楚的问题早已广受诟病。这体现在多方面,如政府干预以致资本市场无法有效发挥功能,证券发行仍由行政主导,市场机制不足;缺乏严格的市场纪律,金融机构没有市场化退出机制;政策经常违反金融规律、好心办坏事等。

  以近期出台的不少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政策为例,黄益平却认为,当局既采取了定向宽松的货币政策,向服务小微企业的银行提供更多的流动性;也要求商业银行执行“三个不低于”的监管要求,即每年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比例必须上升;同时查处银行各种“乱收费”,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殊不知小微企业融资难主要是因为获客难、信用评估难做并且贷款利率不够灵活,上面这些政策虽然出于好心,但因为没有抓住矛盾的本质,这几年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并没有得到缓解。

  中国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内涵

  中国的现代金融体系应该是何意?这可以与世界各国的金融体系进行比较参考。《报告》称,各国五花八门的金融体系可以通过两个视角来解析:

  第一个视角是金融结构,金融体系可以据此分为商业银行导向型和资本市场导向型,前者的典型是德国、日本,后者的典型是美国、英国。

  第二个视角是资金配置机制,据此金融体系又可以分为市场机制类与政府干预类,前者的典型是香港、新加坡,后者的典型是中国、印度。

  但这两个视角其实是可以统一的,跨国数据显示,通常银行资产比例高的国家的金融抑制程度也高,德国、日本的银行资产比例和金融抑制指数都要高于美国、英国,而中国的这两个数据又都高于德国和日本。2015年,在可查数据的130个国家当中,中国金融抑制指数排在第14位。

  当然,很难绝对地说哪个金融体系更优。不过,《报告》强调,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资本市场通常与分散决策和市场规则相匹配,也就更能适应新兴技术革命,因而资本市场导向的金融体系常常为技术领先国家的标配。而商业银行则更加擅长于动员大量、廉价的资金,也就更能适应成熟技术的大规模推广与传播,因而商业银行导向的金融体系常常是技术后发国家赶超领先国家的秘诀。

  因此,《报告》认为,未来我国应发展以资本市场为主的金融体系。政府提出要“构建现代金融体系”。这个金融体系的“现代性”应该主要反映在“市场机制”的作用,具体而言可能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提高资本市场在金融交易中的比重,即“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二是增强资源配置中市场机制的作用,即“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

  三是维护金融稳定,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七药方”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骨感。上述对“现代金融体系”涵义的诠释虽然尽善尽美,但考虑到我国政体、现有金融体系等现状,在进一步推进金融体系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需要考虑一些现实存在的约束性因素,找到一个“折中”的现实之策。《报告》认为:

  一、党和政府掌控金融体系的需要。这是政治体制的要求,但理想的做法是党和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或股东权利来加强对经济、金融与企业的领导,而不是在微观层面干预机构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二、一些经济主体的非市场行为将长期存在。虽然政府一再强调国企、民企公平竞争,但在现实中很难真正做到。因此,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应该考虑设置一些局部、额外的规则比如数量限制来约束非市场行为,控制风险。

  三、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银行仍将在中国的金融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无法一蹴而就。商业银行也应该通过进一步的改革、转型,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的新的金融需求。因此,中国的金融体系应该进一步市场化,但这不会是一场彻底的、放任自流的市场化过程。

  对于究竟如何构建现代、市场化、适应创新要求的金融体系,《报告》开出了七个具体“药方”:

  第一,真正实现让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把金融决策权留给市场,同时建立金融机构准入与退出规则,打破刚性兑付,减少直至消除资金价格与投资行为的扭曲,完善资金的定价与配置机制。把政府的功能限于宏观调控、维持秩序、支持稳定和弥补市场失灵等方面。

  第二,进一步推进银行的商业化改造。改善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建立新型的银企关系,完善商业银行风险定价的能力,真正实现借贷利率的市场化。完善商业银行的规范化准入和退出,以存款保险制度为基础建立商业银行风险处置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

  第三,围绕信义义务发展功能健全的资本市场。通过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实现金融资产公平、合理定价。改革资本市场税制,鼓励更多资本通过长期投资承担风险、获取收益,为创新发展提供优质资本金,破除短期投机和监管套利动机。丰富金融产品市场,完善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的功能。

  第四,建立支持创新与产业升级的金融政策。支持创新的金融决策权也应该留给市场,同时统一决策的权、责,减少“政绩工程”,包括各种名不副实的基金小镇、产业引导基金。利用“改革试点”和尝试“监管沙盒”,平衡创新与风险之间的关系。

  第五、金融监管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做到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并重、行为监管与审慎监管共举,同时增强监管政策的协调性。既要增加金融监管的资源,包括编制与经费,也要更合理地配置监管资源,适应规模不断扩大、复杂性不断增加的金融体系。

  第六,货币政策要从数量型向价格型框架转变。确立央行政策利率以锚定与引导预期。稳定央行流动性操作机制,稳定市场预期。通过调整央行资产负债表结构,提高调控市场利率的有效性。疏通利率传导渠道。完善货币政策决策机制和操作机制,建立健全货币政策决策信息公开制度。

  第七、完善现代金融的法律体系。统一金融立法,改变过去分业立法、机构立法的模式。在法律层面规范市场退出机制和风险处置机制。及时更新一些内容明显滞后的现行法律,同时增强金融立法的前瞻性。 继续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约束失信行为和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同样是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成立的金融委,以及今年成立的银保监会都被看作是新一轮金融监管体制的开始。

  之后的金融监管体制还应如何改革?

  对此,洪磊建议,我国应按照加强功能监管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机构改革精神,完善资本市场治理框架。应推动“一行一会多协会”监管制度框架,落实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此外,还要处理好行政和自律关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作用。

  其中,“一行”即央行,负责货币政策,履行宏观审慎职能,重点防范系统性风险。“一会”即将三会整合成为金融监管委员会,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不同金融机构实施机构监管,通过对金融机构的全程纵向监管,提高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水平;多协会即多个具有法律授权的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根据行业分工实施分业自律管理,履行监管职能,统一业务标准,减少监管套利空间,维护市场效率和公平竞争。

  这一监管模式与国外的“双峰模式”较为相似。黄益平也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未来中国的金融监管框架究竟是何种具体模式还不确定,但可以确定的是,未来的金融监管体系应该是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并重,其个人倾向于“双峰模式”,即宏观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各归两个不同的监管机构负责。

  一方面,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分工合作,不留监管死角;另一方面,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监管,促进行业发展的职能定位要弱化,以减少监管与发展两者之间的职能冲突。此外,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力量,监管要有牙齿,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市场主体(如国企、民企等),都要一视同仁。

责任编辑: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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