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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合同陷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17:37 《企业文明》

  签合同时就要作好可能

  打官司的准备

  合同的作用主要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起草、审查合同应注意合同条款完备,含义明确。可以使用或参考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防范对方在合同中故意设
置陷阱。需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

  在当前买方市场的形势下,考虑发展业务、开拓市场向对方提供赊销等优惠条件时,应注意权利与义务相适应,充分考虑赊销所带来的风险,避免过分的对方权利大义务轻、我方权利小义务重风险大的现象。如个别单位在投标时,不认真考虑投标书的内容,在投标书中写入“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有权解除合同”,就存在严重损害自身利益的风险,在法律审查加盖行政印章前必须进行纠正。

  订合同时要注意将来要根据它的内容来确定与合同有关的纠纷属何地法院管辖。不能简单地认为,在哪里签订的合同,就由哪里的法院管辖。为了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及节省诉讼支出,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使本地法院有管辖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认真履行合同时要设立、收集、保存好有关证据。债权的存在,要靠证据来证明,提供不出证据时,只要对方否认,就不能认定债权的存在。债权要得到清收,有充分的证据至关重要。证据主要靠当事人提供。所以一定要设立、收集、保存好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的证据。有关证据大致包括:1.能够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主要是合同,合同的变更也应有相应的证据。2.能够证明我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的证据,如对方提供的验收报告和准许结算的手续等。3.对方未履行义务的证据,如对方出具或认可的欠条、还款计划、对账单等。4.对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即违约的证据,如因对方提供产品的技术问题,我方已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对方的证据,标的物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对方承认质量问题的证据。5.债权债务关系未超过诉讼时效的证据。从形式上讲,书证与其他形式的证据相比,在民事活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原始书证证明力较强,所以在经济交往中,为避免空口无凭,应立字为据。必要时还可请公证机关公证,第三方出具检验报告等。从内容和数量上讲,证据应充分,即能够构成认定案件事实的足够依据,能够证明待证事实。具体讲,证据的解释应具有惟一性,而不应有多种解释,即结论是惟一的。若干证据应能相互补充,相互印证,相互审查,构成相互配合,有内在联系的证据体系。证据还应具有严密性、不可抵赖性,不给对方留有挑出瑕疵或漏洞的机会和可能,足以否定或排除对方的辩解。例如下列情况,都会使证据的证明力被削弱:验收手续等书证只是我方的单方记录,对方就有可能以此为由予以否认,所以应有对方签字或盖章。如我方提供不出证据(如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某人在书证上签字是在代表对方单位进行的行为(签定合同、提货、对账等),对方就有可能以签字人员进行的是个人行为,无权或不代表单位为由予以否认。如个人签字为别人代签,而我方又提供不出授权委托手续,本人就可能予以否认。以争议产品或服务的检测报告作证据时,检测是否是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对证据的有效性至关重要,对方有可能在检测期限、检测机构、送检产品是否为争议原物等方面进行辩解。

  注意解决违反合同的

  诉讼时效问题

  《民法通则》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根据法律规定,有法定事由时诉讼时效还可“中断”,即重新计算,期间长短仍为2年,法律对中断的次数没有加以限制。

  诉讼时效的具体计算比较复杂,不同法院及法官对具体问题的理解也不尽一致,作为普通当事人更难把握。在企业经营实践中,最稳妥的办法是每年进行一次对账,由债务人签字盖章并注明对账日期。具体形式有:1.债务人在还款协议或计划上签字盖章。2.债务人在对账单上签字盖章。3.债务人在催收通知单上签字盖章。4.债务人重新出具欠条、欠据。如债务人不予配合,即说明对债权债务关系双方之间存在争议或债务人有赖账的主观恶意,就应引起我方高度重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或考虑提起诉讼,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中断”的措施。

  对债务人主观上有赖账的恶意(如有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拒不配合对账)或客观上经营状况正在恶化(如债务增加,财产减少,濒临破产),有可能使判决无法执行的就应提起诉讼。诉讼前应做到知己知彼,做好准备。首先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证据不足,还应设法补充。其次摸清对方财产状况(包括债务人对外享有的债权),以保证将来判决能得到执行。必要时还可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如冻结、扣押、查封)或限制第三人向我方的债务人清偿债务。

  建立合同执行异常预警长效机制

  (一)全面预算管理。在投资、经营和财务等企业经营活动等各个环节,编制全面的投资计划或预算方案。

  (二)不断进行预算执行分析。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提供预算的预警功能,自动检测、生成预警信息,自动通过网络传给相关负责人,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预算分析。分析内容包括预算数与执行数比较分析,预算数多个版本之间的比较分析等,做到企业能够及时了解到预算执行情况,从而有效地促使经营活动能沿着预算管理轨道科学合理地进行,对债权债务做到有效控制。

  (三)对异常的客户和合同及债权债务及时进行法律分析与跟踪。财务核算、市场开发、合同履行人员一旦发现对方有异常情况,或不能偿还已经形成的或将要形成的债务时,立即与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联系,或将资料转入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进行法律分析,及时提供对策,尽可能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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