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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央行行长助理易纲细述五原则:让民间金融浮出水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 17:34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孙铭

  “2006年亚洲银行竞争力排名”颁奖典礼

  对于中国农村金融的覆盖面、服务是否好有很多的讨论,主题的呼声是中国的农村金融服务还有很大的差距,农村贷款难,农村的服务网点少,金融服务不够。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中国的农村金融经过这些年的努力,也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

  对农民服务的好与不好,我们要看给多少农户提供了贷款,这个面是大还是小,贷款的比例是高还是低,利率是不是合适,然后要看我们的金融网点在农村的铺设情况,给农业提供贷款的总量是多大,再看农业占GDP的比重和其他国家的横向比较处在什么位置,通过比较宏观的数字就可以大致估计出中国农村金融服务的一个基本的现状,这个基本的现状就是我们制定农村金融政策的一个出发点和事实。

  我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服务要坚持以下五个原则。

  首先是为三农服务的原则。要对农民有深厚的感情,如果农村不稳的话,我们全国的政策、全国的经济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农村、农业是基础,农民占人口中大多数,我们为最广大人民服务也要想到农民,这个原则要坚持。

  其次是可持续的原则。在农村提供金融服务,一定要在商业上可持续,如果农村金融全靠政策性金融去扶持,国家的财力毕竟是有限的,这样农民是得不到好的农村金融服务的。

  在商业性的农村金融中,一定要坚持利率覆盖风险的原则。从执行的情况来看,凡是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实际上普通农民很难得到的,真正能够达到农村普通农民的贷款恰恰是正常利率的商业贷款。一般在7%到12%之间,即使再高一点,到15%,这样的贷款农民也是欢迎的。如果能够养鸡、养猪、养兔子,回报率是20%到30%,他的回报要远比贷款利率高。

  当然,农村也需要政策性贷款,可持续发展也包括政策性金融,在财政贴息以后也要做到可持续。

  第三个是适度竞争原则。垄断是搞不好金融服务的,我们也多次强调要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使得多种所有制的金融机构可以进入农村。当然这也要看市场的容量、条件,以及当地的风俗文化。在全国相当多的地方,实际上是有空间提供新的金融机构的服务,多元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可以进入这个市场。

  另外,我们要通过政策使得许多的民间金融浮出水面,引导这些民间金融做更有利于农民的金融服务,这样就要适度竞争。现在有很多理由反对这种竞争,其中一个最大的理由就是风险,过去的乱集资、非法集资以及农村的合作基金会等惨痛教训使得我们现在的监管当局对新准入非常谨慎,这是正常的。所以我们现在一再小心,但是小心不等于一律禁止,我们还是允许农村金融市场有一定的竞争。

  第四个原则是,在对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时候要坚持政策扶持。比如,把营业税降到3%,贫困地区的所得税全免,较发达地区的所得税减半。现在我们农村信用社的循环存款

准备金率比正常的金融机构低2.5个百分点,这也是对农村的一种倾斜。还有其他的一些倾斜,包括
人民银行
再贷款的支持。我们的政策要支持企业家、金融家,把他们的资源用到农村。

  第五个原则是市场化的原则。根据中国目前的情况,农村信用社以县一级为法人单位的政策要长期稳定,而不能够通过行政的力量逐步从县收到市,从市收到省,甚至从省收到全国,我们不缺大银行,我们缺的恰恰是基层的、以县为单位的县域银行。

  中国有两千五六百个县,如果一个县一个农村信用社联社,也只不过有2000多家银行,这和过去乡镇一级的农村信用社相比,也从3万多家减少到2000多家。

  但是现在要求上收的呼声在管理系统太高,他们有很多理由,比如没有支付,没有全国的联网。但是现在我们已经有人民银行的大额支付和小额批量系统,我们的支付系统是畅通的。现在从各方面的利益分析来说,需要为基层服务的银行。如果说将来有兼并、合并走向越来越大的趋势,那也不应当用行政的办法,而是应该用市场的办法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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