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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高额返利的诱惑 警惕非法集资的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 11:28 亚太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曾诗越

  ★根据2006年央行调查统计司对民间融资的推算,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GDP6.96%左右。

  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非法集资诈骗案层出不穷并屡禁不止,近来还有蔓延的趋势,犯罪分子的手法更是“与时俱进”,极具蒙骗性。

  天掉“馅饼”的诱惑

  近日,曾轰动一时的成都丽金花玫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涉嫌集资诈骗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据指控,该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以联合种植玫瑰为名与客户签订合同,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2004年8月份起,该公司通过媒介广告、宣传画册等进行宣传,先后在亳州、涡阳等地开展业务,大肆非法吸收群众资金。用“玫瑰种植”、“旅游套票”和“产品购销合同”三种模式,以高利润、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群众信任,共吸引2982人参与投资,吸收群众集资款9523.68万元。2006年2月9日,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对该公司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立案侦查。办案民警表示,受害人大部分并不富裕,他们中有下岗工人、高利息贷款者等,许多人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投了进去,有的人为了还债,把房子都抵押了。

  类似的非法集资的诈骗案其实大都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集资初期,会向参与集资的投资者兑现承诺的高额回报,然后用参与集资者的钱来滚雪球,骗取大家的信任,把更多的人引入集资的陷阱。许多人都明知有投资风险,却挡不住高额回报的诱惑,抱着侥幸心理冒险参与,结果就钻进非法集资的圈套。

  非法现象的背后

  近来类似的非法集资活动的花招百出,受骗者大都是受非法集资者高额回报的诱惑,把自己辛苦赚来的血汗钱,纷纷拿来进行投资,认为是天上掉下的馅饼,有的甚至还介绍给亲戚朋友,结果却血本无归,后悔莫及。

  民间金融是指个人、家庭、企业之间通过绕开官方正式的金融体系而直接进行金融交易活动的行为。虽然这些民间金融活动目前尚未纳入政府监管的、未取得合法地位的金融形式,但在各地都已很普遍。 根据2006年央行调查统计司对民间融资的推算,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GDP6.96%左右。

  尽管公安部门提醒,国家禁止非法集资活动,参与高息集资、高息存款和购买非法债券都不受法律保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都要由自己承担。但非法集资活动仍然不断发生,背后折射出民间资本没有合适投资渠道,也反映出企业融资的困难。这也提醒了我们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应加强金融创新,从根本上抑制非法集资。但一些参与调查处理非法集资案件的政府工作人员认为,非法集资有时很难发现,仅依靠一个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监控,必须让有关部门互通情况,多渠道收集信息,随时掌握非法募集资金公司的动态,形成一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合力。

  树立正确的

理财

  “要想不被非法集资欺骗,投资者树立正确的理财观,不仅要不贪,还要头脑不发热。”这是非法集资案的其中一位受骗者在弄清实事真相后对民警说的话。

  对此,公安部门也提醒公众多注意:此类犯罪活动多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或公司成立后迅速抽逃出资,采取夸大和欺骗性宣传,营造一个美丽的光环,引诱社会公共投资。

  专家分析认为,防止投资者参与非法集资,不仅要增强投资者的法律意识、投资知识,并多学习掌握基本的投资常识和金融知识,提高防范意识,防止受骗上当,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要拓宽民间的投资,融资的渠道,打击犯罪的同时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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