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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桌上的冒险:代表委员谏言食品安全难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 09:28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马晖 “我们究竟还能吃什么?”的问题再获本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关注。 食品安全话题继续成为“两会”热点,与2006年频发的“多宝鱼事件”、“红心鸭蛋事件”、“福寿螺事件”等所引起的消费恐慌不无关系。 有的政协委员提出食品行业应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也有政协委员表示,遵循国际上所通行的“危险性分析框架”,是解决食品安全的有效之道;更有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出台食品安全法”的提案,试图从立法层面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 一顿饭的难题 “近年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呈现上升势头。”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席任启兴表示。 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显示:2006年第四季度,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44起,中毒4922人,死亡36人。与2005年同期相比,报告起数增加33.3%,中毒人数增加42.3%。 据任启兴介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食品行业外部环境和内部产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使我国食品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一方面,食品行业配套政策不完善、监管不力,食品结构相对不合理,食品中危害微生物、农药兽药残留量、重金属严重超标,滥用激素、食品添加剂现象大量存在,生产、运输、仓储、销售中二次污染情况时有发生。 另一方面,食品生产环境恶化。全国20多个省区市出现酸雨;过量使用化肥、农药等已造成地下饮用水严重污染,人与自然的和谐受到严重威胁。 而在监管层面,也存在不少隐患。 首先,是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 自1995年10月30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并开始实施以后,国家陆续制订和颁布了一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据统计,我国现已颁布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数量多达几十部,如《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动物防疫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法律法规虽然数量较多,但因分段立法,条款相对分散,单个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较窄,尚无体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办法,留下执法空隙和隐患。”任启兴委员表示。 相应的,因执法主体不同,适用法律不同,定性不准确等,食品安全领域常常面临监管难的困局。 因此,全国人大代表、江苏雨润集团董事长祝义才提出:要尽快制定一部全方位保障食品安全的“食品安全法”,以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之需。 其次,是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职责不够明确。 此前,根据1995年出台的《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食品卫生的执法主体。而在2003年,国务院又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等职责。一年之后,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确定了“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同年,中央编办发35号文件,明确规定: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自此,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问题由过去的卫生部一家主管变为农业、卫生、工商、质检、药监等几部委“共抓”。 “由于监督管理部门多,部门间的职能交叉、重复执法、重复抽检、执法缺位、监管空白等现象较为突出,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监管责任难以落到实处。”任启兴委员表示。 因此,他建议应整合执法力量,调整监管职能,逐步采用由一个部门为主的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模式,由该部门全过程负责食品质量监管,并赋予更高的权威。 最终,要建立食品行业的全程动态监管机制,将监督管理的重点从最终产品的检测过渡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建立风险评估、管理体系 “公众要求食品安全‘零风险’也是不可能的。”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卫生部食品卫生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陈君石表示。 中国目前食品安全所面临的现状是:两亿多农户以分散状态生产着包括鸡鸭鱼肉、蛋、奶、蔬果等所有食品的原料,上百万家中小企业加工生产着国人所食用的各种食品。 陈君石称,“在这样一个社会发展阶段,一些的食品安全问题是我们必须面对的。” 他建议,解决目前国内所存在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行之有效的办法是遵循现在国际上所达成的一个“危险性分析框架”。这是现在国际上已经成熟并得到公认的方案,由三部分组成:危险性(风险)评估、危险性(风险)管理和危险性(风险)信息交流。 危险性评估完全是专家行为,是专家基于科学数据,对某一种食品存在的不安全性或者危害性进行科学评估。比如说“苏丹红”,它对消费者的健康有没有危害,人体摄入上限是多少,食用后会造成多大程度的危害,吃多少是安全的,吃多少是不安全的,都需要通过危险性评估来回答。 “这是一个纯科学的过程。”陈君石强调。而风险评估也需要有一个全国范围内的专门的权威的机构来进行检验。 以欧盟为例,2002年成立了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视整个食品链,就食品安全风险向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等欧盟决策机构提供独立、科学的评估和建议,负责向欧盟委员会提出一切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科学意见,以及向民众提供食品安全方面的科学信息等。 “我们现在还没有一个国家级的权威评估机构。”陈君石表示,“当一个食品安全问题爆发时,十个专家可能会有八个意见”,再加上政府未必能第一时间出来澄清,以及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炒作,消费者当然就无所适从。 “所以,建立这样一个机构,我认为是迫在眉睫。”陈君石表示。 “危险性管理”则是指专家把科学评估的信息传递给政府的食品安全管理决策者,由制定法律、法规、标准或负责监督的政府决策者,根据危险性评估结果来出台相应的对策和管理措施。 专家除了把评估结果及时传递给政府决策者,还要把这些信息传递给其他利益相关方,这就是“危险性信息交流”。管理者制定了决策和措施以后,也应该传递给利益相关方,这同样也是一种危险性信息交流。 所谓的利益相关方,除了政府、专家外,还包括消费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等。在这些利益相关方之间进行及时和准确的信息交流是极为重要的,同时还要保证信息交流的过程是透明的。 “假如我们能够遵循这样一个框架来处理食品安全问题,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相信食品安全问题就会越来越少。”陈君石委员表示。 人大代表建议立《食品安全法》 全国人大代表包建民等30人建议:以综合型的《食品安全法》替代单一型《食品卫生法》。这样就可以扩展法律调整范围,涵盖从食物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全过程,以规范的法律形式来确保食品安全;加大违法成本、强化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义务和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加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力度,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失信惩戒体系;加强全民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和科学消费。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食品安全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教育。 ·食品安全事件回顾· 1、福寿螺事件 2006年6月份,北京第一例食用福寿螺导致的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确诊。截至8月21日,北京市卫生局统计,全市确诊的广州管圆线虫病病例达到数十例。 2、瘦肉精事件 2006年9月初开始,上海市发生多起因食用猪内脏、猪肉导致的疑似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截至9月16日已有300多人到医院就诊。9月中旬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中毒事故为瘦肉精中毒。 3、红心鸭蛋事件 2006年11月,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河北白洋淀国华禽蛋加工厂生产的一些“红心咸鸭蛋”中含有大量苏丹红Ⅳ号。苏丹红问题再度进入老百姓的视野。随后,全国数个省市都相继检出含有苏丹红的红心鸭蛋。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饲养者为了追求红心效果,在饲料中添加了苏丹红Ⅳ号。 4、多宝鱼事件 2006年11月,上海市公布了对30件冰鲜或鲜活多宝鱼的抽检结果,30件样品中全部被检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部分样品还被检出环丙沙星、氯霉素、红霉素等多种禁用鱼药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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