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弊病阻碍新农村建设 江苏支农资金打包试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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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14:44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范利祥 特约记者 张军 江苏、上海报道 3月22日,江苏省新沂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黄新阳忙着制订新沂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优化三年行动方案。 去年,被列入江苏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地区后,新沂市立即着手筛选了23个
灌南县县长陈书军也因为省财政厅的“大礼包”松了一口气。经省财政厅审批,该县21个实施项目总投资8378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3064万元。 灌南县的这笔资金主要用在23座电灌站的改建、4.4万亩中低产田的改造、10万亩农田的排灌上等等。“要是在以前,上面来的支农资金早被各种杂七杂八的项目‘稀释’掉了。” 把各种散、乱的项目进行重组,然后把支农资金“打包”下达,江苏省财政厅在新农村建设中摸索出来的财政支农模式,引起了财政部的关注。“江苏经验值得推广。”财政部一位官员肯定地说。 四大弊病阻碍新农村建设 全国“两会”结束后,一股新农村建设的热潮,在全国迅即掀起。从中央到地方,均提出要斥巨资于新农村建设中。 然而,长期参与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工作的黄新阳认为,如果不根除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中的诸多弊病,财政支农资金“就无法真正落实到建设新农村上。” 江苏省财政厅的一项调研表明,长期以来,我国的财政性支农资金一直是分散在各个部门管理,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办、农发办,乃至教育、计生等,涉及“三农”资金管理的省级部门有十多个,同一个部门内部,又有多个处室分割管理;同一类型项目资金,往往切块安排,责任不清。 传统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模式的第二个弊病是,各种名目的“专项”资金过多,2004年江苏省省级农口部门预算中专项资金多达183项,有些专项是部门每做一项工作就要求设立的。过多过细的专项,造成投入分散。 第三大弊病更是令黄新阳深为头疼。“财政支农资金流过这些部门,总会被他们自己使用一部分。”造成“管钱的难监管、管项目的忙分钱、办事的事与愿违”。 “有的项目,经过层层盘剥,真正落实下来,才摊到上千、上百块钱,甚至几十块钱,你说,能办成啥事?”苏北一位试点县副县长证实。 第四个弊病同样让黄新阳焦虑多年。过去,钱和项目在上级,基层财政部门的工作重点是要到钱。这就导致跑项目、争项目现象突出,基层工作负担严重。“天女散花”、“撒胡椒面”、“洒杨柳水”。这是我国基层财政部门对上述问题形象而无奈的概括。而它的存在,已严重影响到财政支农资金效益的发挥,更严重影响到财政支农资金在新农村建设中所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打包”:集中资金 “我们现在就大概知道未来两三年的财政支农资金的安排情况和农业投入情况。”黄新阳说,“打包”试验实施之前,地方政府只知道“跑项目、争资金”,但不知道“能要来多少”。他胸有成竹地表示,今年和明年,准备向省里分别申请4000万-—5000万支农资金。 江苏省财政厅从去年开始在苏北地区灌南、新沂、滨海、泗洪及淮阴区低调推行的财政支农资金“打包”试验,让试点县市尝到了甜头。 江苏省财政厅提供的“打包”方案显示,江苏省将过去由财政、农口部门分管的18项共计1.67亿元支农资金进行“打包”,并根据现阶段农业发展的重点,分成“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生态环境”和“其他”四个“大包裹”。“其他”包括劳动力输出培训和乡镇企业集聚发展资金。 同时,为保持现有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江苏省决定,以下四类专项资金暂不纳入“打包”范围:一是主要用于省本级的支农专项资金;二是已经通过省委、省政府正式文件向全社会公开的,直接用于补贴农民个人的资金,如“一免三补”、救灾化肥补贴等;三是只适用于部分地区、部分单位,在全省没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金,如生态公益林补偿、地方农作物种植资源保护、里下河圩区治理以及高沙土地区、丘陵山区、徐州煤矿塌陷地等特定地区农业开发专项资金;四是部分有特定用途的资金,如省级水利重点工程、农技服务体系改革、防汛急办岁修、抗旱翻水费等。 江苏省同时规定,各县市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上报不同的打包“项目”。这意味着,过去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基层被动接受向市县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实际需要自主申报项目的转变。 “我们现在申请项目,直接到省里就可以了。”黄新阳说,“打包”试验,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权。 随着“打包”试验的实施,新沂市的不少及时项目很快获得省级财政支农资金的“输血”。如时集镇全长8.2公里截水沟项目;投入170万元的唐店水源一期工程项目;高流镇300多万元的2万亩花木生产示范基地项目。“我们今年准备把试点县扩大到10个,明年在全省推广。”江苏省财政厅官员最后透露,“进入‘包裹’里的项目也将适当的增加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