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博弈凸显煤卡之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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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22:29 中国产经新闻 | |||||||||
CIEN记者严娟娟报道 酣战正热的煤电博弈终于又在安徽出现了松动。然而,从近日“2006年山西省内电煤运力协调会”传出的一个信息显示,从会上下来的电力企业代表竟然抱团博弈起“煤运之卡”——话题的焦点不是集中于如何与煤炭企业继续进行价格斡旋,而是把目光投向了一直被人诟病的煤炭流通中间环节——运销。
在电煤涨价几乎成为必然的情况下,“煤运之卡”从后台浮出,成为发电企业的一大心病实在不是偶然的。实际上,这家企业的名称为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以下简称“煤运公司”。山西所有发电企业要购进地方煤,都必须经过这家企业设在电厂的“关卡”诸如经销公司、煤管站等,交足诸多费用,方可入厂发电。 由于水涨船高,这家企业近年来收取发电企业的费用不断上升,发电企业怨声载道。 另一方面,由于煤运公司的存在,发电企业在采购地方煤的时候,真正的合同主体并不是煤矿,而是没有煤源的煤运公司。也就是说,一家发电企业要采购地方煤,必须先与煤运公司签订合同,煤运公司再与煤矿签订合同,其中烦琐不言而喻。 看来,“煤卡之忧”并不是空穴来风,说煤运卡了山西电企的“短脖子”并不为过。上个世纪80年代初,山西从整顿地方煤炭产运销秩序入手,成立了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其主要任务是对全省地方煤炭运销进行“五统一”(即统一合同、统一票据、统一价格、统一结算、统一调度)管理,征收能源基地建设基金;同时征收的费用还包括管理费、服务费等。这一政策避免了山西煤炭陷入恶性竞价的可能,对山西地方煤炭的产运销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山西省社科院能源研究所所长王宏英认为,煤运公司目前依然是政企不分,能源基金等费用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当前煤炭行业市场化进程加快的情况下,山西更应该建立一种全新的资源补偿机制。 值得欣慰的是,近日,山西省政府针对煤运公司提出,“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逐步剥离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自主经营,自我发展。”有专家表示,山西省煤运管理体制改革有望实现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