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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预售房制再起争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22:19 中国产经新闻

  铲除购房霸王条款

  CIEN记者 马瑞桐报道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有关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的呼声再度高涨。 此前的2005年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建议“考虑取消房屋预售制度”。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
南宁中心支行行长白鹤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他领衔、共有33位代表签名的议案已向大会提交,他们建议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

  白鹤祥代表向记者历数了房地产预售制度存在的七大问题:

   一、法律关系复杂增加了法律风险。二、购房人缺乏担保的法律保障。三、剥夺了购房人对实物的知悉权。四、从预售到现房交付期限过长。五、期房交易类似期货交易容易造成房地产价格泡沫。六、“假按揭”套取、诈骗银行信贷资金。“以小博大,空手套白狼”是不法

房地产商普遍和常用的手法,而房屋预售制度为其提供了便利。七、房地产风险主要由银行信贷资金和购房人承担。

  就白鹤祥行长提出的因房地产预售制度存在七大问题,开发商联盟组织“中城联盟”轮值主席胡葆森说,“如果取消了预售制,可能会出现十七个问题。”争议之声再度升温,引起

房地产业
地震

  开发商:取消预售制生死存亡

  针对此次建议,胡葆森的评价是“对房地产业没有经过全面、深刻的调查和分析提出来的一个比较草率和偏激的提案”。“我们国家的开发商95%以上还处在一个为生存而努力的阶段,这个时候如果取消了预售房制度,我预测,中国的开发商至少70%以上要在两年内死去。中国现在有6万家开发商,如果70%的房地产商也就是说有4万家死去,中国的房地产业会釜底抽薪。”

  对此,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也公开表示,“现在法律上规定有预售制度,所以是否要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需要经过慎重和认真研究”。

  而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兵则认为,“取消预售是最合理的。现在全世界只有中国在用这样的方式,取消是和国际接轨”。可是,邱宝昌等法律专家则提出:“如果国家不对现在规定的预售条件进行修改,这个新示范合同即便出台,也会遇到来自开发商的反对,毕竟示范合同不具备强制性。目前购房人可以和开发商自行约定,但这一思路通常不具备实际操作性。”

  取消预售制该如何实施?

  取消房屋预售制度是人心所向的。如白鹤祥代表建议的,设定取消这一制度后的风险影响缓冲期充分利用修改法律到颁布实施的时间空当,给市场一段自然吸收消化适应的过程。一方面应防止房地产开发大幅度缩减,供求链条被打破,房价在一定时期的报复性攀升,另一方面应避免由此引发部分房地产开发商的破产倒闭而导致的市场震荡。抑或先在房地产市场发展和市场规则相对成熟和完善的地区和城市如上海、深圳等开展试点,取得成功的经验基础上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规范。

  应渐进尝试新模式

  今年2月,《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2005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期房按建房进度分期付款”模式,即允许购买期房者可以根据不同时间节点或工程建设进度,分7期支付,付款周期包括从签约到交房、办出房地产权证的所有过程。当时有评论认为,如果通过将向“取消预售”推进一步。

  另有业内人士建议: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是符合整个社会大的发展趋势,但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开发商如果让老百姓有种以在银行存款的形式向购房者收取房屋预售款,并适时向银行一样支付相应的利息于购房者。以这种形式将资金占用,应该更能满足人们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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