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汽车消费税可能于4月1日实施 税率高于预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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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8:47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胡旭辉 发自上海 近日,众多SUV、MPV以及3.0L以上轿车生产企业云集上海,就消费税改革问题展开专题讨论。有消息称,新的汽车消费税将于4月1日公布实施。 “新的消费税税率比原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还要高。”一位知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
对比去年3月出台的“汽车消费税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有:一是将目前的轿车和越野车子目合并成乘用车子目;二是消费税税率从原来的三档调整为五档,即1.0L以下的微型轿车税率仍是3%;大于等于1.0L、小于2.2L的普通轿车税率保持5%;大于等于2.2L、小于3.0L汽车的税率为9%;大于等于3.0L、小于4.0L汽车的税率是14%;大于等于4.0L汽车的税率则为20%。 “对于整体汽车市场影响不大。”汽车分析师孙木子告诉记者。根据征求意见稿,受影响的主要是排量在2.2L以上的乘用车市场,但是这一排量区间车型占整个汽车市场份额非常有限。 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字显示,2005年2.0~2.5L(含)乘用车销量277272辆,2.5L以上车型销量55492辆,两者相加仅占全部乘用车市场销量的13.54%。 “受影响比较大的主要是SUV企业,将会有很大一部分小型SUV企业受到冲击。”孙木子说。2005年SUV的市场规模为20万辆。 官方态度: 国税总局否认汽车消费税近期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