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今天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草案对义务教育法、作出部分修改补充,涉及到、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源配置、学校安全、教育收费等方面的内容。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认为,本次义务教育法的修订,标志着、义务教育、将由依靠人民办教育、转变为、依靠政府财政投入、办教育。政府明确了、在义务教育发展中、应该承担的责任。
周洪宇说,义务教育法1986年7月1号颁布实施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财力严重不足,教育事业的发展主要依靠企业和农民的支持。这使政府在义务教育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一直以来都没有明确。
(同期)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周洪宇:就出现了把本来应该由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却由一般的老百姓来承担,而不应该由政府过多承担的比如高等教育却完全由政府包揽。
这次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明确了,义务教育由人民办教育向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办教育转变。对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收取学费,并逐步免收杂费的规定,标志着义务教育由收费义务教育逐步向免费义务教育转变,同时,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的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投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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