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官员慎言2006年税改进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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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12:13 和讯网-《财经》杂志 | |||||||||
用“将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积极的研究和论证”阐释企业所得税合并改革的进程,凸显对改革如期进行的保守的期待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王长勇】物业税何时开始试点?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何时进行?增值税转型有何新进展?2006年1月1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税总局局长谢旭人,副局长王力、崔俊慧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均出言谨慎。
“我们现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对房地产改革和推进物业税进行研究。”王力说,中国目前对于不动产征税的现状,存在内外税制不统一、房和地分设税种、计税依据不合理,以及税基较窄、对房地产征收的其他费用较多等问题。但开征物业税需要解决的政策问题、技术问题和征管问题还很多,如现在征税用余值、租金、面积等作为计税依据,而按国际惯例,应该按评估值来征税。目前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是为物业税的开征积累经验、创造征管的条件。 可以预见,2006年物业税改革,仍将局限于探索“评估值征税”这一基础性技术问题上。 对于记者“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何时能够进行”的提问,王力没有直接回答,只说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改革的进程,将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合并改革进行积极的研究和论证。” 事实上,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是2006年惟一有明确时间表的改革。 2005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06年立法计划,2006年8月的常委会会议将安排审议企业所得税法,并将此列为立法计划第一类的法律项目。还要求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如期提请审议。若不能按期完成,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自2000年以来,财政部、国税总局力促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早日实现,但数次努力都未修得正果。也许是数次受挫后更为现实,税总官员用“将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积极的研究和论证”阐释此项税改的进程,凸显对改革如期进行的保守的期待。 针对《财经》提出的“2006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有哪些新的进展”问题,王力回答说,增值税转型试点正在东北地区平稳、有序地进行,改革到目前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统计,东北地区三省一市已有四万多户企业享受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累计办理抵扣退税40多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在东北地区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的工作,并且研究完善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方案。”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