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进之 发自上海
有时候,选择多了也是一种烦恼,目前的贷款企业评级就是这样的情况。作为征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央行征信局成立之后,贷款企业评级的开展可谓如火如荼。上海、山东、浙江、湖南、四川等地都相继进行了试点,但由于都是试点,这就使得各地所采取的模式都不尽相同,而今后想开展贷款企业评级试点的地区就不知道该采取何种模式。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召集了中诚信国际、大公国际、联合资信、天津中诚资信等四家评级机构召开了一次会议,而议题则主要是讨论开展贷款企业评级的模式问题,同时也讨论了关于贷款企业评级收费的政策支持。
一家征信公司的研究人员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一直以来关于贷款企业评级收费的问题都存在争议。因为国际惯例是谁用评级报告谁付钱,而中国现在则是企业付钱,商业银行之前在贷款方面做的一直是内部评级。就目前来说,并没有规章可以强制需要贷款的企业进行评级。
而更大的问题则是,未来将要进行贷款企业评级的省份将采取何种模式?在已经进行试点的省份当中差不多可以归纳为上海、深圳、山东、山西四种模式,它们各有所长,因此很难确定到底哪种模式更适合尚未开展评级试点的省份。
央行征信局局长戴根有曾表示:“央行总行并没有表示哪种模式更好,各地的人行分行都在积极探索中。贷款企业评级的推广符合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有利于商业银行和企业进行沟通。”目前安徽、吉林、天津等地都有开展贷款企业评级试点的意向,但都尚未获批。
一位评级公司人士表示:“现在全国的试点模式这么多,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到底采取哪种我们自己也都定不下来。”据了解,山西、河南等地将于明年开展试点工作,当地政府行政力度的强弱将成为决定最终采取哪种试点方案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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