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获悉,从2006年开始,江苏省无锡市将在部分单位或事项中试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试点工作表明无锡市正在致力于建设“大社会,小政府”的公共管理模式。
全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根据事业成果,以购买服务为主要形式,改革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财政支付方式;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操
作办法。这是无锡市委、市政府在《关于全力实施改革攻坚七项重点工作的决定》中对政府购买服务提出的要求。
不仅如此,无锡市委、市政府随后又出台了两个配套文件,即《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事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授权有关部门全力搞好政府购买服务。文件明确规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种“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创新机制。要求必须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费随事转的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与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管理改革相结合。为确保改革取得成效,首先在条件成熟的领域进行试点,在此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操作办法,逐步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
无锡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在实施步骤上,这项工作将分批进行,从2006年起,无锡市将先在文化、旅游、水利等6个部门开始试点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然后逐步扩大范围,并规范购买行为。据了解,局部的探索和零星的实践在国内也出现过,如上海市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江阴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为农民购买保险等,但以政府文件的形式要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全市全面推行,此举在全国首开先河。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是指政府将原来由政府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是一种“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无锡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强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仅能节约资金,提高工作效率,而且有利于树立政府的亲民形象。因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意味着政府退出很多原来的垄断性行业,以公共招标的形式确定社会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然后政府的职责就是监督这些机构把公共服务落到实处。这一过程必然是透明化的,一旦透明化,好处就落到了老百姓头上。而且,社会上的机构提供的服务经过市场的检验,可能更加专业化。(晓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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