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政策引发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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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 12:13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李利明 北京报道 自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的通知(121号文件)之后,业界一直争议不断,进而有关中国房地产是否过热的大讨论如火如荼;就在121号文引发的风波还未了时,有关部门又出台了被房地产商视为利好的18号文。
人民银行在接连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之后?不少业内人士将央行的这种做法称之为“猛药”而颇有争议。 人民银行实行了差别准备金率制度之后,很多人质疑这个做法是逆国际趋势而行?还有评论认为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主要是针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一种歧视性政策。 有关是否应该加息的问题,一直存在一定争议。加息的呼声一直存在,5月份的数据更是刺激了这种呼声,海外的很多著名投行机构也持有这种观点;但另外一些专家却认为,物价上涨的趋势将会出现逆转,因此不要加息。 有关汇率政策争议影响最为广泛,从2002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呼吁中国考虑采用更具弹性的汇率机制,到几十位日本的官员学者旁敲侧击地暗示人民币被严重低估,到美国财长斯诺的访华,国际上要求人民币汇率浮动或升值的压力一波接着一波。 货币政策为何受争议 问:在最近一段时间,对宏观经济政策的各项争议中,最备受争议的莫过于货币政策了。我想央行行长周小川一定面临着很大的压力。货币政策为何备受争议? 答:由于货币政策触及到经济利益的各个方面,因而总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世界上无论哪个国家都是如此,中国更不例外。我认为,中国当前的货币政策备受争议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货币政策会使不同的利益集团在调控中遭受不同的损失或盈利。 其次,开放经济中,货币政策的变化影响到本国利益与他国利益的调整。来自国际方面针对本国货币政策的攻击,从来都是与汇率问题联系在一起的。可以想象,如果没有他国利益参杂其中,会有那么多的“组织”来关注中国人的福利吗? 再次,货币政策备受争议还来自体制形成的不同行政体系的权力扩张的冲动。在我国,如果说以前货币政策的制定需要央行与各经济部门在国务院博弈,那么现在无疑又增加了一个脱胎于央行、但仍与央行在权责划分上尚未完全清晰的银监会。 最后,由于经济学本身是一门说服的学问,货币政策调控在根本上则是一种融合了个人风格和央行职业声誉的艺术。货币政策受人争议,这一现象绝非中国特有;但也可以明确地说,在转轨时期,特别是在现阶段调控所面对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结构问题、体制问题和增长方式问题的情况下,如何既防止经济“大起”,又防止经济“大落”,使经济增长能够沿着“软着陆”的方向适度降温,这对货币当局在调控的力度、方法和手段上,的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货币政策也更容易受人争议。 争议效用的两面性 问:既然货币政策面临这么大的争议,这些争议对于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不是一件坏事? 答:不一定如此。对货币政策的争议同时具有正效应和负效应。与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遵循的先实践、不争论相比,从货币政策争议的结果来看,应该说是正效应大于负效应。 问:争议的正效应体现在哪方面? 答:对货币政策有争议,说明大多数时候货币政策确实触动了货币政策传导的各个方面。正是有了对货币政策的争议,才使独立性相对较弱的货币政策决策体系能够兼收来自各方面的信息。正是存在货币政策的争议,才使权力有所制衡,从而形成监督机制,使中央银行不敢偷懒、不敢官僚、不敢随心所欲。同时也正是有了货币政策的争议,才使得中央银行涌现出诸多优秀人才,从而促使货币政策决策由长官意志转向由专家主导。 问:那么争议的负效应是什么呢? 答:首先,它可能导致货币政策决策时机的延误。特别是在实行相机抉择操作规范的货币政策体系情况下,对调控的前瞻性要求更高。 其次,争议的货币政策增加了货币政策的实施成本。如果对一项货币政策的社会争议过多,受调控的经济主体就会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使预警式货币政策调控的作用下降,时滞成本和监督成本上升,有时甚至逼迫中央银行不得不采用社会成本更高的强硬工具。 此外,偏好于争议货币政策或者过分作秀于货币政策争议,还可能形成一种不良学术风气,似乎对货币政策攻击越多就越有风头。如果这种风气占了上风,从长远看将会对货币政策当局的决断能力和行动能力造成抑制。 问:既然争议有如此多正效应,同时其负效应也不少,那么,中央银行应对货币政策争议的原则应该是什么? 答:我认为,这个原则就是,既从争议中吸取真理的成分,又不为繁杂的争议所动摇,通过信息占优,努力从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方面提高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水平。最近,我们欣喜地看到,一个不怕争议的中央银行正在崛起,一个不怕争议的中央银行正在行使它法定的职责。著名经济学方法论大师克莱默说过:“经济学牵涉到说服的艺术。在缺少统一的标准和明确的经验检验的情况下,经济学家必须依赖判断,他们也进行辩论以使其判断能说服人。这一过程也使非理性的因素如个人的信念和风格、社会的规章制度等有机可乘。” 利用信息占优减少争议弊端 问:既然货币政策争议是与货币政策相伴而生的,争议与不争议本身不能作为评判货币政策适度与否的标志。那么适度与否的标志是什么呢? 答:从长期看,货币政策当然有适度标志。如果实现了物价稳定且这种物价稳定有助于长期经济增长,那么货币政策是适度的。但不要忘记,货币政策毕竟是一个短期工具,如果人为延长其效用的考察时期,本身就犯了逻辑上的错误。我们不能不承认,在长期内货币的中性特色将趋于明显一些。那么短期看什么呢?一是看货币政策的定位。货币当局应明白货币政策该管什么和用什么手段去管;二是看对形势的判断是否准确,这关系到货币政策目标是否准确;第三才是看使用的手段是否有效。只有在这三个前提下来讨论货币政策是否实现了其操作目标和中介目标,才有意义。 贯穿上述三个标准的核心,是中央银行掌握信息的情况。占有全面的信息,有助于准确的判断。占有相对最终受体的信息优势,有助于实施前瞻性的调控;占有相对部门优势的信息优势,则能够提高决策模型中的“职业声誉”;占有相对传导中介的信息优势,则能够减少货币政策实施的对抗成本,节约社会资源。 问:这就是说,中央银行的信息优势十分重要。那么它对当前的货币政策调控以及这些争议而言,具体是什么含义? 答:信息占优对我国目前的货币政策调控而言,至少有以下作用:第一,如果央行不能够先于公众预期观测到宏观经济的未来扰动,从而相机实施前瞻性的货币政策调控,使货币政策操作滞后于公众预期,就必然加大调控的试错成本,甚至因调控偏离宏观经济发展的趋势性需要而失效乃至负效应。 第二,央行相对公众预期预先观测到前瞻性的货币政策调控需要,只是成功实施货币政策调控的开始。在多数情况下,央行需要就此在国务院与各部委进行博弈,占有相对部门优势的信息优势,才能获得具体实施权限。 第三,通过对传导中介的信息占优,能够强化窗口指导的预警作用。它从两个方面降低央行履行职能的成本:一是利用信息优势进行系统风险提示,警示商业银行加强风险控制,从而减少承担最后贷款人职责引发的成本;二是利用信息优势进行常规性窗口指导,通过增加商业银行自行调整的预先选择,减少中央银行与调控受体之间博弈的对抗性,促使货币政策调控从对抗博弈向合作博弈转变,降低货币政策调控的实施成本。 问: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我国货币政策决策体制与实行相机抉择操作规范对央行独立性要求之间的矛盾,央行因而失去了发挥信息占优效用的平台。 答:其实,只要承认货币政策独立性的关键只不过是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平衡,承认货币政策与持续经济增长的最终一致性,那么就应该认为央行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如果人民银行能够相对各经济部门占有信息优势,逐步积累起央行的“职业声誉”,就能从内涵的角度提高央行的独立性和调控的有效性。 货币政策调查模式存在功能缺陷 问:您长期在央行工作,那么据您了解,目前货币政策获取信息的状况是怎样的呢? 答:除了我国金融统计方面存在的口径不一等问题外,目前的货币政策调查模式在保障货币政策信息占优方面,就存在诸多的功能缺陷。 其一,在理论上,凡是货币政策传导涉及的领域都应是货币政策调查的范围。但是,目前货币政策调查对象主要局限于原央行监管的机构范围,即银行体系。 其二,即使在原央行监管的机构范围内,货币政策调查的成效还受制于调查受体不受制度约束的配合程度。从货币政策调查深度看,由于没有明确规定调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调查受体的义务,调查的深度非常有限。在现实中,部分重大的货币政策调查只能依靠央行当局的最高权威,而央行分支机构的调查权威则不够,从而陷入以北京、上海等地情况决策全国货币政策的局面。 其三,由于上述原因,关乎成绩的调查往往进展顺利,而关乎经济金融不利因素如宏观市场风险、宏观经济过热趋势等进行的调查则非常困难,导致货币政策调查与货币政策前瞻性要求脱节。一个佐证的例子是,据我了解,近几年央行调查的重大成果中,但凡有质量、有深度的调查报告,通常都是通过现场监管检查或者涉案后,再以调查报告的形式反映的居多。而真正以单纯的非强制性方式进行的调查,则很难摸到真实的情况。 其四,调查手段的非强制性影响了信息的完备性和真实性。从调查手段看,是听汇报多、实地取证少;看汇总报表多、查明细账目少。由于调查局限于调查客体愿意提供的素材和情况,所以这种调查多半是浮在表面的,缺乏对市场情况的真正了解和把握。这些功能缺陷,极大地影响了新时期货币政策的决策和实施。 构建货币政策调查的制度基础 问:既然货币政策调查模式存在诸多功能缺陷,那么如何才能提高央行占有信息的优势? 答: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提高央行占有信息的优势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更不是依靠引入几个专家人才就能够解决的。信息本身的稀缺性以及由此引致的高昂发现成本,决定了必须首先从制度安排着手,赋予货币政策调查工作特有的权限,从法律规范的高度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货币政策调查制度,全面构筑央行信息发现的基础网络。当务之急,是建立货币政策调查制度。 建立货币政策调查制度的目的,是适应当前央行职能分拆后面临的新形势,以制度形式规范货币政策传导各环节的微观经济主体,包括金融机构(含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接受央行为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所进行的调查的权力与义务,从而保障货币政策调查的深度,促进货币政策调控的顺利进行。 问:在您的思路中,货币政策调查制度如何运作? 答:货币政策调查制度应该分两个层次,首先是在法律的层次上以《货币政策调查条例》的方式,规定社会经济主体接受货币政策调查的权利与义务;其次是央行根据《货币政策调查条例》制定《实施细则》以及总行、分行和中心支行之间的授权体制。而调查的内容则不仅局限于宏观经济状况、资金流动趋向、货币供应量的分布结构和使用效率等宏观问题,还应包括各类金融机构、企业和居民的行为模式、利益偏好的变化,以改进调控方式,减少货币政策调控与市场行为偏好的冲突,为进一步建立货币政策决策模型和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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