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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赎回的预警时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15:23 和讯网-《财经》杂志

  监管部门担心一旦基金公司信用丧失或用其他不轨手段维持较高收益率,会引发“赎回潮”,市场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

  □本刊记者 李箐/文

  时值春日,物燥风起。中国证监会近期针对基金市场的几项措施,反映出监管层的
一种担心。

  3月23日,各基金管理公司陆续接获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一份通知:明确要求他们在每个星期一,将上周每个交易日的基金申购赎回情况上报证监会基金部,此举目的显然是及时了解市场投资资金的流动状况;同时,基金管理公司被要求在3月23日下午5时前,上报全部开放式基金今年3月19日至22日期间的申购赎回情况,这些交付证监会的数据中,要分别列明个人投资者、保险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赎回份额。

  此前,证监会曾在3月9日下发临时通知,要求上报今年2月16日至3月8日期间各基金公司每天发生的申购、赎回情况。要求基金公司定期上报申购赎回情况,过去从未发生过。

  “最近一段时间开放式基金的赎回比较多,而且机构投资者的赎回占了绝大多数。为了提前防范各种风险,证监会才要求基金公司上报数字。”嘉实基金管理公司的一位高管说。

  保险公司撤资基金

  今年春节后,国内各大保险公司纷纷直接入市。华泰财险于节后第一个交易日(2月16日)进场,之后,中国人寿(行情 论坛)、太平保险、中国再保险集团、太平洋保险、泰康人寿、新华人寿等也开始进场交易。

  保险公司对于其直接入市的资金的来源并没有详细描述,不过,各基金管理公司都明显感到了巨额赎回的压力。

  有消息称,一家保险公司同时赎回了超过10亿元的基金份额,涉及十来家基金公司,其中多家被赎回额超过亿元。这种现象在各家基金管理公司中并不少见。

  “既然管理层已经为保险资金合法入市开闸,干吗还要把自己的资金放在业绩不佳的基金公司?他们收回资金、赎回是必然结果——但的确在短期制造了一场资金回流风暴。”一家被保险公司撤资的基金公司人士表示,“我们也看得很明白,保险公司撤资的同时,也在二级市场大量建仓,而且都是基金的重仓股。”

  这位人士分析,基金公司重仓股的集中度较高,一旦遇上大规模的赎回,必然要被动抛售股票,使市场做空动能聚增;除了几只基金的重仓股大幅下跌,股指也节节下挫,从而引发市场抛盘不断。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一方面可以直接在基金的重仓股上逢低建仓,还可以选择在其他个股上进行投资。

  “这样操作的结果就是基金的净值下降,而保险公司可以从中捞一票。”这位人士说,“这谈不上什么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地方——但这样操作必然会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最典型的操作,是保险公司在收市前突然通知基金公司要求赎回,而基金公司由于赎回资金量庞大,时间又紧张,会选择抛售股票,所以必然引起市场的波动。随着股票价格的下落,保险公司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就可以在一个较低的价位买入这一股票。

  “理论上讲,这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模式。”这位人士所在的基金管理公司刚刚经历了两次这样的赎回,目前几只基金的持仓比重都有所上升,正在进行调整。“成本必然要付出,净值必然会受影响。”他说。

  对此,平安投资管理中心一位人士指出,绩优股票的市场价格更多取决于基本面的情况,并不一定会由于部分资金的进出而剧烈波动;其次,假如保险资金看好某只基金重仓股,用赎回的手法迫使基金斩仓,基金也完全可以通过减持其他投资工具,令保险资金无法“得逞”。

  无论基金公司,还是保险公司,都对巨额赎回基金予以否认。多家基金公司还声明:监管层3月9日的行动是“例行检查”。一些公司更声称,旗下基金不仅没有遭遇巨额赎回,反而出现部分基金净申购的现象。

  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保险机构对基金的投资额度有较大幅度回升,达806亿元,较去年底增加133亿元,创近几年来新高;2月,保险公司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保险资金达到860.75亿元,较1月增加54.75亿元。

  “——那些数据都有欺骗性,实际上保险公司在不断地赎回股票型基金份额,买入货币市场基金,所以总投资额表现为不断增加。”一位基金经理声称,“基金公司肯定不愿意对外公布自己被巨额赎回的情况,也要打肿脸充胖子。”

  “保险资金可以通过自己的专用席位直接投资,投资成本更低,势必会收缩在基金公司中的投资,这个大趋势不会改。”广发基金一位专家分析,“作为投资者,保险资金没有责任长期持有一只基金,他们也要寻找自己的利润空间。”

  “现在基金公司都要求机构投资人在进行大额赎回的时候提前预约,这样可以有计划地对股票进行减持。”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说。

  “如果基金公司在保险公司基金赎回问题上进行‘刁难’,也许保险公司将采取强硬措施回应,例如在未来发行基金的过程当中不再购买。”一位接近保监会的人士这样判断。

  货币市场基金风险

  就在限期清查各开放式基金申购与赎回情况的同时,中国证监会加紧了对于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

  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两份文件,一是《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二是《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意在规范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运作、信息披露格式等。

  据《通知》规定,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货币市场基金不得与其管理人的股东进行交易;除巨额赎回情况下,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超过20%;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投资比例,应控制在资产净值的20%内,禁止投资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的浮动利率债;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其“附件”并统一了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计算公式。

  《通知》要求,为了减少管理人调整基金收益的空间,将引入“影子定价”作为风险控制手段,定价中的技术问题由业界自发成立的工作小组统一解决。

  《披露规则》则第一次规范了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问题,包括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净值产生较大偏离的情形、货币市场基金财务指标和净值表现、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等等。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1月,证监会的一个专门小组深入调研后,发现该类基金运行中存在公司片面追求过高的年化收益率问题。“现在的货币市场基金有‘收益至上’的倾向,市场风险并没有揭示。发展下去,未来的市场风险会很大。”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研究部的江赛春说。

  截至今年3月29日,市场上有14只货币市场基金,总规模为1484.91亿份;其中9只货币市场基金的七日年化收益率高达3%以上,最高的华夏现金增利基金的七日年化收益率高达3.391%。

  一位货币基金经理透露,新成立的货币市场基金在审批时,基本上是按照《通知》要求做的,所以收益率要达到2.5%很有难度。根据上述规定,老货币市场基金获得较高的收益率最多只能维持180天,且可能由于投资者的大量申购而提前化解。嘉实货币市场基金之前曾在一周内狂卖30亿元,但首个开放日,其七日年化收益率却仅为1.328%。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利息收益的基金经理李颖指出,由于对流动性的要求极高,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率波动太大并不合理。投资者应该选择收益率较稳定的产品,而非收益率高但不够稳定的产品。

  “证监会规范货币市场基金,目的就是防范可能引发的市场风险。海外已经有两起类似的例子,都是以货币市场基金的名义销售,但承诺较高的收益,最终引发整个基金市场的震动。”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裁许立庆说。

  英国在2001年出现过因债券型基金调低净值引发的赎回潮。证监部门事前未关注到这类基金在销售中的误导行为及存在的风险。之后,这一赎回潮迅速波及整个金融市场,间接影响了长短期利率走势。

  2004年7月,台湾也发生一起类似的事件。一家债券型基金在销售中以低风险、高收益的货币市场基金面目促销,之后,基金管理人通过做假账、“杠杆借款”、投资可转债等方式维持较高的收益,但最终骗局败露,引发了巨大的赎回潮。为了应付赎回的压力,基金管理公司不得不把旗下基金资产转移。此后,各家基金管理公司相继出现信用危机,赎回潮波及整个基金市场。基金公司继而纷纷解除银行的定期存款,对银行的资金调度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引发了台湾金融市场的大地震。

  应急系统缺位

  据接近中国证监会的人士透露,目前引发证监会关注的起因,并非保险公司在基金赎回操作上的合规与套利问题,或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率高低的问题。他们最担心的是一旦基金公司的信用丧失,或者用其他不轨手段维持较高收益率,会引发“赎回潮”,市场可能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他们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应该说,法律的这一规定,使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获得了充分的保障,不会由于基金管理公司的问题而牵连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换句话说,一旦公司出了问题,把基金财产进行转移,由其他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就可以了。这种情况在境外发生过。”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裁许立庆这样解释。

  “对于监管机关来说,能够迅速确定基金财产的接手方并完成资产转移,同时公布相关的信息,对于基金持有人才是最公平有利的。”许立庆认为,“能够公开看到平稳转移基金财产,应会减少对于其他公司的赎回压力。”

  但是,细观目前国内基金市场的相关法律,对于基金公司面临风险的处置问题几乎没有任何解决意义的条款,仅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建立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制度,一旦发生严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要按照预案妥善处理。

  “相关的法律法规几乎都是空白。”中信证券研究部的江赛春认为,“中国暂时还不致出现基金公司因巨额赎回而被压垮的情况。毕竟,一旦出现大规模赎回,管理层会动用各种手段要求机构投资人暂缓赎回。”

  “监管部门的当务之急是确定信用风险、考虑流动性问题以及建立完备的评价体系——只要把住这三个关口,就能防止货币市场基金的欺诈,监管部门也能够清楚掌握市场情况。”许立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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