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坦然应对银行基金 以服务质量应对渠道挑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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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 11:45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黄河 刘瑛 发自深圳上海 《商业银行设立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发布,标志着“银行号”基金正式驶入中国资本市场。在中国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等国有银行跃跃欲试、有望获得首批试点资格之时,多家现有基金负责人昨天(21日)表示,银行进军基金业是挑战,但更多的是机遇,现有的基金公司应与“银行系”基金一起,在良性竞争中共同把基金市场的“蛋糕
国内首家管理资产规模超600亿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良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首先表示,银行基金的加入对于基金市场来说是件好事。“不能因为竞争加剧,就说银行业基金的成立不好。从更高的层面上看,金融业发展的混业趋势是大势所趋,银行业基金的成立正是这一趋势的体现。对基金业来说,也意味着一个更大的发展空间。” 他认为,对于基金同业竞争的加剧,应以正常的心态应对,即便银行基金不进入,其他的基金一样会带来竞争,因此基金公司关键在于加强自身的竞争力,而不是害怕或回避竞争。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副总裁李全则表示,虽然经过短短6年多时间,中国基金规模达到了3000多亿元,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与近12万亿元的居民储蓄存款相比,仍然具有很大的增长潜力,基金公司应该着眼于把“蛋糕”做大。从这个意义而言,商业银行进入基金业有利于金融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实现,行业竞争的加剧也有利于优秀的基金公司脱颖而出,实现优胜劣汰。 由于传统基金的销售主要集中于银行渠道,此前有业内人士担心“银行系”基金成立后,会对原有的基金销售带来不利影响。对此,高良玉的回答很坦然,“首先,法规对此有着严格的规定,银行在基金销售过程中不能不遵守;其次,对于业绩良好的基金来说,银行销售得越多,自己的利润也越多,何乐而不为呢?” 从本次实施的《办法》来看,对于防止商业银行与其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之间产生不正当关联交易也作了严格的规定,从制度上对非银行的基金公司和银行设立的基金公司处于一个平等的竞争舞台作了保证。 李全认为,随着金融业的开放,商业银行本身也面临竞争,而构建完善的基金理财产品线对于增强商业银行在个人金融业务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因此银行从自身的发展角度考虑,也将一如既往地代销其他基金公司的基金产品。 两位基金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同时表示,在投资者力量日益强大的今天,基金公司之间的竞争将不再是渠道竞争,而是服务竞争。 “除非银行基金公司一直在投资业绩上保持优势,投资者将最终会选择那些能为其资产带来收益的产品和基金管理公司。”李全说。高良玉则具体分析了“银行系”基金和目前市场化基金之间的差异,表示两者在管理模式上并无不同,但在竞争优势上则各有所长:“银行系”基金依托商业银行,虽然具有渠道优势,但国有体制经营中的弊端则是它们即将面临的考验;而现有的基金公司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经验丰富,加上人才集中、激励机制明确等特点,在未来可望形成有效的核心竞争力。 在基金品种方面,李全表示,银行在货币市场投资上有其显著优势和累积经验,预计货币市场基金将是“银行系”基金公司进入基金业的重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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