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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基金(LOF)招募说明书5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 22:43 证券时报

  六、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

  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10月27日证监基金字【2005】179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发售包括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两种方式。本章是有关基金的场内认购,发售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适用本章的相关规定。本章不适用于发售后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此等份额适用下一章《基金的场外认购》的相关规定。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一)认购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发售期内,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交易日交易时间内持续挂牌定价销售本基金份额(具体时间见发售公告)。

  (二)认购场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销售渠道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发售公告)。

  (三)认购账户

  深圳人民币普通

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四)认购对象

  合格的个人投资人和机构投资人(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认购费用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委托一经确认,撤销申请不予接受。

  本基金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一元,挂牌价格为基金面值。投资者认购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投资者场内认购需缴纳认购费用。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会员单位可参照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场外认购的认购费率自行设定投资人场内认购的发售费率。

  (六)场内认购的具体规定

  1、认购的数额约定

  本基金场内认购最低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

  2、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认购款项在基金财产验资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持有人所有。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3、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本基金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精确到个位数)的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挂牌价格×(1+发售费率)×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发售费率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挂牌价格

  例:某投资人认购10万份基金份额,对应场外认购的认购费率为1.0%,若会员单位设定发售费率为1.0%,交易所挂牌价格为1元,假定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投资人应交纳的认购金额及利息折算的份额为:

  认购金额=1.00×100,000×(1+1.0%)=101,000元

  发售费用=1.00×100,000×0.01=1000元

  净认购金额=1.00×100,000=10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50/1.00=50 份

  即:投资人认购10万份基金份额,需缴纳101,000元,发售费用为1000元,利息折算的份额为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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