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基金投资必读:12月19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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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 14:24 新浪财经 | |||||||||
周末以来的基金重要信息有一家新基金的发行信息,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的两家低风险基金宣布分红,单次分红额度还是很高的,南方宝元(资讯 净值 论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每10份基金份额人民币0.58元。南方避险(资讯 净值 论坛)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则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另外来自媒体的信息中,王连洲先生对保护基金持有人的权益提出了了十大建议,值得深入了解。
南方宝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02101)自合同生效以来已实施多次分红,累计分红金额为每10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12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1]53号)的有关规定及《南方宝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约定,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再次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以2005年12月16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剩余部分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5年12月20日 2、除息日:2005年12月21日 3、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5年12月22日 4、红利发放日:2005年12月22日 5、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5年12月2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注册登记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5年12月2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5年12月23日直接登记到其基金账户,2005年12月26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05年12月20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仍将划入其原来转托管转出的销售网点处的基金账户内。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前(含权益登记日)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以前(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2004年11月29日刊登的《关于调整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分红默认方式的公告》,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从2004年12月1日起由红利再投资转变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2005年12月20日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仔细核对已收到的最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交易对账单》,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05年12月20日前(含当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投资者可于2005年12月26日后到销售网点查询个人账户的分红情况,如采用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登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southernfund.com)的客户服务系统查询。 5、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向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89-8899)。 南方避险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02201/202202 )自合同生效以来已实施多次分红,累计分红金额为每10份基金份额人民币0.70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1]53号)的有关规定及《南方避险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约定,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南方避险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再次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以2005年12月16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剩余部分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 二、 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5年12月20日 2、除息日:2005年12月21日 3、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5年12月22日 4、红利发放日:2005年12月22日 三、 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注册登记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分红仍然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不接受红利再投资的分红方式。 2、现金红利将于2005年12月2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前(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于2005年12月26日后到销售网点查询个人账户的分红情况,也可向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89-8899)。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所有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均可办理认购,基金简称“景顺资源”,基金代码“162607”,深交所挂牌价1.00元,发售时间2005年12月19日至 2006年1月19日。基金开放并上市后,投资者通过深交所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选择赎回(按基金份额净值成交)或卖出(按电子撮合价成交)任一种方式变现,不需要办理转托管。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基金(LOF)是一只主题投资股票型基金。该基金通过对中国城市化、消费升级以及国际制造业基地向中国转移背景下资源价格上涨趋势的分析,重点投资于这一特定背景下具有独特资源以及定价优势的自然资源类公司和垄断类公司,通过主题、量化、基本面三重选股模式精选个股,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发行文件要点: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基金简称:景顺资源) 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基金份额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深交所挂牌价格为1.00 元人民币。 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可通过深交所上网发售,同时通过柜台方式(场外)发售, (1)深交所(场内)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机构 已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广东证券、西南证券、华龙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北京证券、长江证券、万通证券、广州证券、兴业证券、天同证券、华泰证券、渤海证券、大鹏证券、金通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天一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金信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天和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东海证券、泰阳证券、国海证券、第一证券、中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财富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华西证券、东莞证券、西北证券、国盛证券、新时代证券、齐鲁证券、华林证券、宏源证券、中金公司、广发华福证券、世纪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信泰证券、金元证券、江南证券、西部证券。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证券公司均可代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认购。没有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买卖。 基金的基金份额将自2005 年12 月19 日至2006 年1月19日通过深交所挂牌发售 (基金简称:景顺资源,基金代码:162607,挂牌价格:1.00元人民币),同时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认购方式分为交易所(场内)认购和柜台(场外)认购两种方式。 投资人通过交易所(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 投资人通过柜台(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有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已购买过景顺长城景系列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基金的投资人,其持有的由本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需通过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财产验资前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在场内认购方式中,通过深交所认购,每次申报的认购份额必须为1000 份或其整数倍且不超过99,999,000 份基金份额。在场外认购方式中,投资人在代销网点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 元人民币,在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金额为50 万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标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确认,则不可以撤销。 基金首次募集不设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基金经理简历: 基金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本基金拟聘任基金经理如下: 李学文先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经济学硕士。7 年基金从业经历。1998 年7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2 年5 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公司,任基金经理;2002 年11 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05年9 月加入本公司,任投资副总监。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组成。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理念 宁取细水长流,不要惊涛裂岸。本基金的所有投资都基于基本面分析和价值投资,通过深入挖掘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股票,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长期看好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为立足点,重点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股票,以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四)投资策略 1、投资管理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本基金依据以宏观经济分析模型(MEM)为基础的资产配置模型决定基金的资产配置,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等分析系统及RPP、FVMC 等选股模型作为个股选择的依据,同时依据以BARRA Aegis 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系统和回报分析系统为核心的基金风险绩效评估体系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 (2)投资决策程序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基金投资的重大问题,包括确立各基金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财产的配置方案。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前,由基金经理依据对宏观经济走势的分析,提出基金的资产配置建议,交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一旦做出决议,即成为指导基金投资的正式文件,投资部据此拟订具体的投资计划。 投资部是负责管理基金日常投资活动的具体部门,投资总监除履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的职责外,还负责管理和协调投资部的日常运作。投资研究联席会议是投资部常设议事 机构,负责讨论研究计划、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方案、基金投资组合构建或调整方案、基金资产运作绩效评估与风险控制。投资研究室负责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和投资品种研究,编制、维护股票库和买进名单等投资证券备选库,建立与维护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与债券研究资料库,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研究联席会议、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提供投资决策依据。基金投资室负责拟订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资产配置、行业和板块分布方案,重大投资项目提案和投资组合方案等报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其中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决议具体承担本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由各部门总监组成,负责基金运作风险的评估和控制,指导业务方向,并接受、审阅监察稽核报告,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质疑。投资部绩效评估与风险控制室负责投资组合风险与绩效的定期评估。法律、监察稽核部部负责基金日常运作的合规控制。 基金决策投资过程为: (i)由基金经理依据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判断,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 (ii)投资决策委员审核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并最终决定资产配置方案; (iii)投资部依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按流程筛选出个股,由投资研究联席会议集体决定个股配置方案; (iv)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审核投资组合方案,如无异议,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 2、投资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1)资产配置 本基金是一只高持股的股票型基金,对于股票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65%,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至少高于股票投资的80%。 (2)投资管理方法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同时结合“自上而下”的研究以确定投资范围及进行资产配置,其具体步骤主要包括: (i)确定备选投资股票域 根据既定的自然资源与垄断优势的定义和判别标准,确定符合投资标准的行业及各级子行业或上市公司,作为备选投资域(Stock Universe)。 (ii)构建监控名单 针对具有自然资源与垄断优势的公司的基本面特性,重点运用净资产收益率ROE、市盈率PE、价格比营运现金流P/OCF 指标对备选投资股票域中的上市公司进行甄选,构建股票监控名单。 (iii)制定买入名单 在确定的股票监控范围中,从业务价值、市场价值、管理能力、自由现金流量与分红政策四个方面结合必要的合理性分析对上市公司的品质和估值水平进行鉴别,确定股票买入名单。 基金合同 (五)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新华富时200 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使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主要理由为: 1、市场代表性 新华富时200指数是由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推出的可买卖的大盘股指数,由A 股市场市值最大的200 家上市公司组成,具有很好的市场代表性。 2、复合基准构建的公允性 本基金是一只高持股的股票型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5-95%。本基金股票和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分别使用具有充分市场代表性和认同度的新华富时200 指数和中国债券总指数,股票和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在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的占比按照两类资产投资比例波动范围的中位值确定,可以比较公允地反映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 3、易于观测性 本基金的比较基准易于观察,任何投资人都可以使用公开的数据经过简单的算术运算获得比较基准,保证了基金业绩评价的透明性。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本基金的管理人可以在报备中国证监会后,使用其他可以合理的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代替原有指数。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 依据本基金投资组合管理方法的特征,本基金将投资组合管理中面临的各类别风险定义如下: 1、投资组合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投资部对投资组合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此类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系统性风险:基金在投资中因市场原因而无法规避的风险; (2)行业配置风险:基金中某行业投资比例出现与基准的较大偏差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3)证券选择风险:基金中某只股票的持仓比例出现与基准的较大偏差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4)风格风险:基金在投资风格上与基准之间产生偏差,偏重于某种风格而产生的风险; 2、个股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投资部对个股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此类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财务风险:基金在投资过程中,由于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特别是财务状况判断出现失误,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受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基金资产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地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 (3)价格风险: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当基金中某只证券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出一定比例; 3、作业执行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运营部及法律、监察稽核部对作业风险进行实时预警与监控。此类风险主要包括基金在日常操作中出现违反法规或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者交易执行中的操作失误以及信息系统故障产生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借鉴了外方股东景顺集团的投资风险管理经验,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景顺长城风险管理系统。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有效降低投资的风险,保障基金财产的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的股票风险管理主要基于公司的风险管理系统和回报分析系统实现。 (七)投资限制 1、禁止行为 本基金不得进行如下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2、本基金遵守以下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特殊基金品种除外)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的股票发售总量;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5‰;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特殊基金品种除外)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合同中对投资比例限定的其他规定;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9)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不超过3 个月的投资建仓期内达到上述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增加北京银行为代销机构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北京银行从2005年12月19日起,在北京市城八区及顺义、通州、昌平的118家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货币(资讯 净值 论坛)市场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基金代码:070008)。 北京银行已从2004年10月29日起代理嘉实浦安(资讯 净值 论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下午3: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国际金融大厦D座 法定代表人:阎冰竹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616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6426495 联系人:杨永杰 联系电话:(010)6642646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66、(010)65185566,公司网址:www.jsfund.cn 。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北京银行各销售网点咨询以及办理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浦安保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相关业务。 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之间的协议,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出资在现有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其中坦伯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Templeton International,Inc.)受让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16%的出资。 公司本次股东出资转让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比例为: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1%、坦伯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Templeton International,Inc.)49%,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 公司本次股东出资转让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批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也已于日前完成。 来自媒体的信息: 今日有媒体报道,昨日,在2005中国国际金融论坛上,基金法专家王连洲对保护基金持有人的权益提出了了十条建议。 一是一定要以投资人利益最大化作为理财的行为理念和准则,正确认识基金公司的定位问题。二 是要特别关注基金管理公司的本身治理问题,完善基金公司治理机制,培养和凝聚基金人才。三是应当允许按规定对是否设立公司型基金问题进行探讨。四是注意利益分配公平、公正和合理问题的研究。五是要严格注意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包括专户理财的隔离管理问题。六是尽早制订基金公司淘汰机制。对于因破产、撤销或者失去管理人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要尽早制订和完善具体的管理办法。七是要加强监管,科学监管,加强服务,减少行政干预程度,应该由市场做的事情,尽由市场发挥作用,而不要行政干预。八是努力降低基金运作的社会成本,要节约公司运营的外部成本,比如会计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以及各种信息披露的费用,提高有效性。九是增加持有人大会召开的可能性和有效性,发挥投资人话语权的作用。十是严格执法,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 王连洲认为,基金制度是一种特殊的信托制度。基金财产是一种特殊的信托财产。基金的成立,将"保护投资人特别是公众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列为基金制度着力创新的"重中之重",应当是天经地义的。只要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得到了应有的保护,只要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只要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向好,相信中国基金业的未来发展将是非常美好的。 今日有媒体报道,日前,美国晨星公司(Morn-ingstar,Inc。)正式签署协议,以8300万美元收购著名的资产配置专业顾问公司伊普森公司(Ibbotson As-sociates)。 收购后, 晨星与伊普森将为客户提供更广范围的服务,主要体现在机构投资者资产配置和基金研究、养老金帐户服务、双方软件的互补连接和全球化进程推进等方面。在为机构提供资产配置与基金研究上,晨星与Ibbotson都已有较丰富的投资咨询经验。这次收购将使得晨星在客户规模和业务范围上都更进一层。此外,晨星和伊普森现均有养老金帐户投资咨询的业务,而强强联合后晨星则成为行业中为养老金帐户提供相关服务的最大的独立第三方机构之一。 独家声明: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致电:(86-10)82628888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