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基金需求不同 股票质押融资细则亟待明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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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6:58 证券时报 | |||||||||
□本报记者 金烨 黄磊 有关部门将允许基金公司用股票质押融资的消息出来后,两天来不少基金公司纷纷研讨该政策对未来经营思路的影响。接受记者采访的基金公司普遍表示,此举扩大了基金公司的资金来源,对基金操作来说是一个长期利好,但由于该政策尚未正式出台,且缺乏相关操作指引,因此不少基金公司都期盼细化政策尽快出台。
各类基金需求不同 国联安基金公司有关人士认为,虽然基金公司用股票质押贷款理论上可以用来应付巨额赎回等极端情况,但绝大多数条件下基金经理们还是会用其来追逐超额收益,因此无论是监管层还是基金管理人都需要制订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这位人士表示,股票质押融资操作不应适用于所有基金。大部分基金公司融资操作有两个条件,一是出现在基金对股市极度看好的条件下,二是基金非常看好某一类股票,但又缺乏资金追加投资。无论是何种情况,都是希望通过放大风险来博取更高收益,因此进行融资操作的都是风格比较积极的股票型基金。而且规模较小的基金更乐于进行融资操作;规模较大的股票基金操作难度比较大,公司对其风险控制也更加严格,一般不会允许其进行融资操作。 也有一些基金业内人士认为,由于目前市场低迷,机构对市场前景存在分歧,目前放开股票质押融资,短期内也不会有太多基金进行融资操作,但如果恢复发行新股,打新股可能将是基金股票质押融资短期内的最大用途。 完善相关信息披露 上投摩根基金公司有关负责人则指出,一只基金能否融资、融多少资金,实质上是其风险收益特征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在允许基金融资的情况下,相关信息披露措施必须跟上。比如在基金契约中明确该基金是否会利用融资工具,在何种情况下会进行融资操作,融资比例有多少。该人士认为,这是未来区分同一类型基金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重要指标,严格这方面的信息披露既是对持有人负责,也方便投资者挑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产品。 另有一些基金公司则希望一系列操作细则能早日明确,比如在主体资格方面,银行贷款一般都是先评级再授信,基金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贷款评级?在质押物方面,是否可以从股票扩大到国债、可转换债券、企业债和开放式基金?符合什么条件的股票才可以作为质押物?质押率方面,单只股票的融资比例如何规定?贷款期限可以有多长?是否设立质押融资业务相关的特别席位与资金结算账户? “这可能需要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但我们还是希望相关细则尽快制订,使基金业能早日启动新业务。”一家基金公司的人士表示。 商业银行态度谨慎 记者了解到,目前作为主要融资方的商业银行还没有完全做好准备。“现在政策尚未明确,我们正等待银监会和央行出台一些具体管理办法,我们会按照一定的程序执行。”代销多只基金的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有关人士表示。 银行和基金公司一直有良好的合作,但对于基金用股票质押获得贷款这种新业务并没有心理准备。另一家银行的有关负责人坦言:“有关程序类似券商股票质押融资,银行方面现在对这种涉及股票的贷款发放都非常慎重。” 风险控制是银行首要考虑的因素。银行业资深人士分析,银行可以通过对质押的股票资产设定警戒线来隔离风险,但是一旦股价暴跌,强制平仓的警戒线无法起到防范作用。而且银行质押业务成本偏高,总量也不大。 有关专家指出,在我国金融分业经营多年来,让银行资金远离股市已经成为监管层的一个重要监管思想,因此,逐步放开对机构的股票质押贷款渠道乃至放开对个人的股票融资,这样一个过程是对银行风险控制能力的一个重要考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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