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1990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以来,新股如何上市发行就成了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20年中,管理层尝试了多次改革,每一次改革都引起广泛讨论,也由此推动了下一次改革。回顾20年新股发行制度变迁,将让我们更容易把握脉络,更理性看待今日存在的诸多问题。【评论】【中国股市20周年专题:向上生长

1992年之前 新股认购证/表

什么是新股发行体制

新股发行体制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新股定价、承销和发售的一系列制度及相关安排。新股发行体制的核心是定价机制,有两方面基本内容,一是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即价格发现;二是采用一定的方式将新股出售给投资者。这两个方面相互制约和依赖,构成价格形成机制的核心内容。

什么是新股认购证/表

新股认购证/表是一种抽签凭证,若抽中则可凭此证/表购买一定数量的新股。1991年,上海市场仅老八只股票交易,供给严重失衡,造成股票有价无市,天天空涨。1992年,上海市政府为加速股票市场发展及市场扩容,在“认股预约券”基础上设计了新股认购证。

沪深两市新股认购证/表

上海:新股认购证

股票认购证每份30元,在1992年内分4次摇号,共发行10多个股票,认购证有限期无限量发行,所得款项捐赠福利机构。

深圳:新股认购抽签表

1992年8月7日深圳发布《1992年新股认购抽签表发售公告》,宣布发行国内公众股5亿股,发售新股认购抽签表500万张,凭身份证认购,每一张身份证一张抽签表,每人一次最多买10张表。然后将在适当的时候,一次性抽出50万张有效中签表,中签率为百分之十,每张中签表可认购本次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1000股。

结果

新股认购证是我国证券市场初期所采取的一种新股发行方式,由于其本身不完善,造成了各种问题。
一、认购证遭爆炒,沪市每张认购证被黑市炒到3000元。
二、深圳新股认购表制度导致身份证抢购大战、各种徇私舞弊及“8-10”严重暴力事件。
为解决证券市场各种问题,国务院证券委和证监会成立,证监会开始着手探寻更科学的新股发行方式。

1993 与银行储蓄存款挂钩+认购申请表

银行储蓄存款挂钩方式利弊

与银行存款挂钩好处显而易见,一是用“比例配售申请表”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空手套白狼”买卖认购证的现象,二是用“定额储蓄存单”则银行起到“证券交易软件”申购的作用。但由于此方法在新股发行时会使银行产生巨大存贷资金流动和存贷资金负担,实际上并未广泛应用,更多人仍用认购证抽签发行的品种。

什么是与银行储蓄存款挂钩方式发行

1993年8月18日,国务院证券委颁发关于1993年股票发售与认购办法的意见,意见要求与银行储蓄存款挂钩发行申请表,即按居民在银行定期储蓄存款余额一定比例配售申请表,然后对认购申请表进行公开摇号抽签,中签后按规定要求办理缴纳股款手续,或开办专项定期定额储蓄存单业务,按专项储蓄存单上号码进行公开摇号抽签。

国务院证券委关于1993年股票发售与认购办法的意见

股票发售与认购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无限量发售申请表方式表方式

一定期限内,无限量发售申请表,根据申请表认购数量与拟发行股票数量,公开摇号抽签,中签者按规定要求再办理缴纳股款手续。

与银行储蓄存款挂钩发行方式

可按居民在银行定期储蓄存款余额的一定比例配售申请表, 或专项定期定额储蓄存单上的号码进行公开摇号抽签。

效果

一、确立三公原则,改善了1992年前新股发行不公现象。
二、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导致新股发行时经常发生地区间资金大量转移。
三、无限量发行,导致中签率过低,发行效率不高。

1996年 上网定价+全额预缴款+储蓄存款挂钩方式

上网定价发行方式背景

1993-1994年时管理层为解决个别大户与机构暗箱操纵的不公平现象,决定在上网发行时试点竞价发行制度,1994年哈岁宝和琼金盘上网竞价发行方式取得成功,上网竞价被投资者接受,后在上海交易所发行的青海三普等也采取此种方式,但结果因琼金盘的盈利效应导致此次上网竞价变成上网竞飙,最终新股高价上市又迅速破发,管理层不愿看到此种结果,上网竞价发行方式被暂停。上网竞价无法成型,管理层转而选择上网定价方式继续试点,仪征化纤为定价发行第一只试点股票,1996年定价发行正式成为新股发行三种方式之一。

什么是上网定价和全额预缴款方式

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作为股票的唯一卖方,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现行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进行股票申购的发行方式。
全额预缴款发行方式是指投资者在规定的申购时间内,将全额申购款存入主承销商在收款银行设立的专户中,申购结束后转存冻结银行专户进行冻结,在对到帐资金进行验资和确定有效申购后,根据股票发行量和申购总量计算配售比例,进行股票配售,余款转为存款或返还投资者的发行方式。

证监会关于股票发行与认购方式的暂行规定

上网定价发行方式

投资者在申购委托前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办理该次发行的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帐户,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每一帐户申购委托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额预缴款方式

全额预缴款方式包括“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即退”方式和“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转存”方式二种。

与储蓄存款挂钩发行方式

规定期限内无限量发售专项定期定额存单,根据存单、股票数量及每张中签存单可认购股份数量确定中签率,通过公开摇号抽签决定中签者,中签者按规定要求办理缴款。

效果

一、解决了认购证发行高成本、高浪费现象,也消除了存单发行占压资金过多过长的问题。
二、新股发行时地区间资金大量转移未得到根本解决。
三、中小投资者中签股票所占比例仍较少。

1999年 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法人配售相结合

核准制的确立

1999年之前,我国股票发行采取审批制,这是一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制度,也被称为“严格实质管理原则”,即股票发行不仅要满足信息公开的各项条件,还要通过在计划指标前提下的更为严格的实质性审查。1993年4月25日,国务院颁布《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标志着审批制的正式确立。1999年7月1日《证券法》的实施以及一系列文件的相继出台,构建了股票发行核准制的基本框架,之后到2001年3月17日,证监会正式宣布取消股票发行审批制。

什么是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法人配售相结合方式

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方式是指普通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申购新股的一种发行方式。
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是指发行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上的公司,可向战略投资者和一般法人配售股票,比例最低为25%,最高为75%,锁定期至少为3个月(战略投资者锁定期不少于六个月),每一个配售对象的配售股份不超过发行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5%,一般不少于50万股。参与法人配售的机构不能同时参与上网申购。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

上网定价、全额预缴款或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

公司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下的公司,仍按照《关于股票发行与认购方式的暂行规定》,采用上网定价、全额预缴款或与储蓄存款挂钩的方式发行股票。

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法人配售方式

公司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上的公司,可采用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法人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股票。

效果

一、法人配售的引入,对大盘股的顺利发行和稳定市场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二、容易滋生寻租者,有少数发行人将配售权作为特权买卖,不按真正的战略关系选择战略投资人。
三、一些机构不履行持股期限承诺,私下倒卖获配新股等。
四、法人配售方式减少了普通投资者获得股票的数量,降低了中签率,另一方面由于新股高价上市,低价获得的法人配售股成了一种“利益输送”。

2001年 上网竞价方式

控制市盈率定价

90年代初期,新股发行价格基本上由管理层确定,大部分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定价。证券法实施以前,新股发行定价使用的是相对固定市盈率的定价方法,即新股的发行价格根据企业的每股税后利润和一个相对固定的市盈率水平来确定。1999年《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在协商定价时,机构投资者也要参与定价,由此创新出累计投标的新股发行定价方式。2001年下半年,股市大幅下挫,新股频破发,管理层在首发新股中重新采用控制市盈率的做法,一是发行价格区间的上下幅度约为10%;二是发行市盈率不超过20倍。

什么是上网竞价发行方式

上网竞价发行方式是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作为新股的唯一卖方,以发行人宣布的发行底价为最低价格,以新股实际发行量为总的卖出数,由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竞价委托申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以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发行价格并发行股票。

证监会《新股发行上网竞价方式指导意见》

上网竞价方式的基本要求

上网竞价方式是可选用的新股发行方式之一,发行量在1亿股以下/8000万股以下/5000万股以下/的发行人,建议不使用该发行方式。

上网竞价发行方式的基本规则

竞价发行底价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申报认购价格以每0.10元为一个价格价位,低于竞价底价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每个股票申购帐户的申购量不低于1000股,不高于公开发行量的千分之一。超过1000股的须为1000股的整数倍。

上网竞价过程中最终发行价格的确定办法

以申购倍率改进法、基准价格法或完全竞价法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效果

一、减少主观操作,防止违规行为和黑箱操作行为的发生。
二、由于股票发行价格根据市场申购决定,往往发生新股申购发行价很高的局面。
三、难以长期推行。

2002年 按市值配售新股

2000年二级市场市值配售通知

2000年存在着多种新股发行方式并行的局面,2000年3月18日,由天水股份和沧州大化拉开市值配售的序幕。主要内容是,新发股份中的50%进行上网定价发行,另50%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每1万元市值可以申购1000股,最后抽签决定中签者。在宁沪高速完成了2000年二级市场配售的最后一单之后,这种IPO方式被暂时叫停。【通知全文

什么是按市值配售发行方式

按市值配售发行方式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

证监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补充通知》

优先满足市值申购部分

发行公司及其主承销商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方式发行新股的,其基本原则是优先满足市值申购部分,在此前提下,配售比例应在50%至100%之间确定。

基金可以参与申购和配售

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可以参与申购和配售。投资者持有的基金暂不计入市值参与配售。

效果

一、按市值配售新股与新股发行市场化之间存在矛盾,不能充分体现一级市场的真实需求,扭曲了供求机制,大大削弱了一级市场定价机制的作用,使很多摇新资金离开,造成股市进一步失血。
二、由于基金有优先配售权、主承销商有包销余股权,市值配售使两机构受益颇大。
三、随着股改的推进,上市公司的股份逐步转为可全流通,市值配售制度的基础不复存在。

2006年 IPO询价制+网上定价方式

名家论新股发行制度

黄湘源:新股发行改革的九大原则

这一次新股恢复发行,虽然全流通IPO,却偏偏忘记了按照市场原则对发行机制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革。

皮海洲:当前新股发行机制十一宗罪

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可罗列出“十一宗罪状”。

华生:需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制度

此次新股制度没有引进相配套的网上公众申购的公平发行制度。

张书怀:新股发行要讲公平

交易所在询价时对机构投资者进行了配额倾斜,散户无缘享受一二级市场的价差利益。

什么是IPO询价制、网上定价方式

IPO询价制是指在新股发行时,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2004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确立了询价制,2005年初开始实施,到股权分置新老划断之后,开始广为接受。
网上定价方式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作为唯一卖方,投资人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现行委委托买卖股票方式进行股票申购的发行方式。

证监会《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

基本规定

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的流程

流程包括投资者申购、申购资金冻结、申购资金验资、配号、摇号抽签、中签处理、申购资金解冻和结算与登记。

效果

一、询价往往会流于形式,新股发行定价难以反映股票真实价值。
二、有违公平原则,由于机构仍然占据了网下申购的优势,存在过度向机构投资者倾斜的弊端。
三、将大量资金吸引到认购新股的行列之中,导致资金无序流动。
四、产生同一公司境内外发行价不同、上市流通股比例太低、新增限售股源源不断等问题。

2009年6月 完善询价和申购报价约束机制

名家论新股发行制度

华生:全面认识和深化发行体制改革

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改革是在我国新兴加转轨的市场条件下进行的一项重大的制度变革。它不可能解决发行体制和证券市场的所有问题。

谢百三:市场化定价发新股将是一场灾难

听任市场来定价是十分错误的,一定会发出很多很高价格的新股。

黄湘源:新股发行市场化定价不能动摇

新股发行市场化定价未必是灾难。

金岩石:新发行制度改变大户资金优势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相关方案有三大亮点,将改变新股发行的大户资金优势。

林义相:市场化定价尚待一系列改革

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一直是业内和市场所期待的,证监会启动此次改革可以说是顺应了市场的期望和要求。

什么是完善询价和申报报价约束机制

完善询价和申购报价约束机制是指询价对象应真实报价,询价报价与申购报价应当具有逻辑一致性,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申购的最低申购量。对最终定价超过预期价格导致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资金需要量的,发行人应当提前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用途。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

完善询价和申购报价约束机制

第一项则要求询价对象真实报价,询价报价与申购报价应该具有逻辑一致性,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

只能选网下或网上一种方式申购

第二项要求将网上网下申购参与对象分开,若有配售对象参加了拟发行股票的网下报价、申购、配售任一环节,则将被视为选择网下申购放弃网上申购。

网上单个账户设上限

第三项则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原则上不超过该次新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第三项原则已经有灵活调整,对最终定价超过预期价格导致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资金需要量的,发行人应当提前在招股说明书中年披露用途。

将加强认购风险提示

第四项要求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刊登新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向投资者提示新股认购风险。

效果

一、消除了一二级市场的巨大差距,减少了大量资金云集在一级市场追逐无风险暴利,限制了大投资者网上认购的规模和机构投资者在网下、网上认购的特惠地位,提高了认购的公平性和中小投资者的中签率。
三、定价市场化之后出现一些股票高价格、高市盈率发行,由此导致了超募资金及新股上市破发的问题。

2010年11月 扩大询价对象+完善中止发行和回拨机制

他山之石

英国美国:累计投标方式

国际上最常用的定价方式,定价基本过程(以美国为例)主要包括:准备阶段(估值等);注册阶段;等待及促销(前期促销、路演和投标建档);注册生效及定价、股份配发。

香港:累计投标与公开认购混合制

1994年11月起,香港大型新股发行基本上采用累计投标和公开认购混合的招股机制。具体做法:混合机制的股份分配方式;定价过程;回拨机制;超额配售权和后市支持;发行过程。

台湾:固价公开申购竞价发行累计投标

1995年3月起,台湾股市在原有的固定价格公开申购外,增加了竞价发行方式。具体做法:竞价参与人的资格要求与身份限制;单个投资者得标数量限制;公开申购部分价格决定机制等。

什么是扩大询价对象、完善中止发行和回拨机制

扩大询价对象范围是指主承销商可自主推荐一些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参与询价,改变了此前主承销商没有推荐权的局面。
完善中止发行和回拨机制是指对原《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止发行和回拨机制情况进行更明确的描述,使执行条件更清晰。新股中止发行和回拨机制指的是新股发行中可以因何种情况停止新股发行,因何种情况在网上网下回拨剩余股票。

证监会《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进一步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

在中小型公司新股发行中,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合理设定每笔网下配售的配售量,根据每笔配售量确定可获配机构的数量,如果入围机构较多应进行随机摇号。

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充实网下机构投资者

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

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须披露参与询价的机构的具体报价情况。主承销商须披露在推介路演阶段向询价对象提供的对发行人股票的估值结论、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或其他等效指标。

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计承销流程,有效管理承销风险。

效果

作为首次试水二次改革的老板电器、涪陵榨菜和天广消防,2010年11月9日三公司公布了发行价,从定价来看,尽管发行市盈率有所下降,但幅度并不明显,因此,新股发行第二阶段改革最终效果如何,仍需较长时间观察。

新股发行后续改革展望

新股发行现存问题

定价市盈率偏高

2007年和2008年,中小板的平均发行市盈率是28.2倍和26.6倍,启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以来,中小板的平均发行市盈率达到49.82倍。上海主板的平均发行市盈率达到39倍,较之于2007年和2008年的36.23倍和29.69倍有一定升幅。

资金超募

2010年7月至9月13日,沪深A股60只新股发行,总募资净额1329亿。期间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几乎全部超募,除珠江啤酒外,其他IPO个股实际募资额都超过预计募资额,且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资净额也都超过预计募资数额。

询价对象报价整体偏高

单一机构在中小板公司发行时通常只能获配几万股,最少不足1万股,因获配数量少,询价对象认真研究基本面并审慎报价动力薄弱,不同程度地存在报价随意的情况,如中小板平均申购倍数是112倍,上海主板是43倍。

新股破发

至2010年8月底,中小板首日破发公司有15家,上市后一个月内破发的公司有43家,创业板首日破发的公司有5家,上市后一个月内破发的公司有21家。从境外成熟市场来看,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比例在20%左右。

有待解决问题

股票供给得不到保障

由于向公众发行股票的数量被人为地控制在总股本的25%以内,有的甚至在10%以内,且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仍实行计划调节下的审批制,而不是注册制,使得股票有效供给得不到保证,大大影响了市场化发行基础。

承销商自主选择会否产生内幕交易

新股发行二次改革中,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但如何防止两者形成利益联盟,是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

承销商不承担新股发行风险

当前发行体制下,承销商不承担任何新股发行风险,发行价格越高,其获得佣金收入就越高,客观上助涨了新股泡沫。因此,如何使发行主体承担风险,降低高报价,将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名家论深化新股改革

皮海洲

对新股发行改革4点质疑
对新股发行改革4点质疑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去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以来,新股发行出现的新股定价市盈率偏高、超募、询价对象报价整体偏高和新股破发4个市场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释疑。不过,笔者越听越糊涂,遂对“四大释疑”提出4点质疑。

叶檀

新股发行机制改革偏袒机构
新股发行机制改革偏袒机构

证监会称新股发行机制改革第一阶段已成功,要进行第二阶段的改革。说第一阶段改革成功是过于乐观,只能说成功一半;第二阶段改革则有偏袒大机构之嫌,更重要的是,两阶段都没有触及市场化的核心,即上市资源有进有退。

董登新

三高现象存在 新股供给严重短缺
三高现象存在 新股供给严重短缺

事实上,自2009年6月以来,以“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新股发行节奏市场化”为主要内容的“首轮”新股发行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其本质是让一级市场“去行政化”,即革除行政管制,还原市场本色。

李大霄

新股改革将增加询价机构风险意识
新股改革将增加询价机构风险意识

以前询价人只要拿到配售就可以无风险赚钱”,这使得询价机构的目标集中在了不顾一切地获得股份。而采取摇号配售的方式,可以增加他们的风险意识。同时,要求披露网下报价情况,增加定价透明度,起到了监督作用。

曹中铭

新股发行改革重在机构配售市场化
新股发行改革重在机构配售市场化

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后续四大措施,无疑体现出新股发行制度的一大进步,特别是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网下摇号配售等,对于抑制询价机构不负责任的报价行为、强化定价者责任等,显然能够起到一定的效果。

华生

新股发行改革现三亮点
新股发行改革现三亮点

此次改革沿市场化方向继续推进,表现出三大亮点,可考虑对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限制,限制其在3年以内不能用于转增股本,这样可对新股炒作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彻底解决过高发行,过度炒作。

  【结束语】从审批制到核准制,从新股认购证到网上网下发行,从固定价格到询价发行,中国新股改革走过了漫长的20年。20年中,新股改革历经9次调整,每一次都对前一次做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和完善,每一次也都留下了各种问题,尽管如此,新股发行制度仍在不断前进中。假以时日,新股发行制度将会方方面面都比较完善,届时,它也将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大力发展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