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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张书怀:新股发行要讲公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 10:54 东方网-文汇报

  张书怀

  中行H股在香港发行时,实行的是“一人一手”,尽管发行零售部分总共只有13亿股左右,发行人仍然拿出10亿股保证100万参与申购的所有散户每人获得1000股。其实这也是世界各地大型国有企业IPO时的一种通常做法。中国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是一家扎根于中国内地的大型银行,日常业务与老百姓的经济生活息息相关,为何不能也采取“一人一手”这一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新股发行办法呢?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在中国银行发行时非但没有采取发行H股时实行的“人人有份”的配售政策,相反,交易所还在询价时对机构投资者进行了配额倾斜,并允许机构投资者网上网下重复申购和同一账户多次申购,使得中行A股的认购份额大部分成了机构的专利。大多数散户无缘享受一二级市场的价差利益。

  其实机构投资者在新股配售上的利益优惠由来已久,2004年12月制定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要对询价对象配售股票,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配售数量不超过发行总量的20%,4亿股(含4亿股)以上的应不超过50%。询价怎就这么金贵,这么值钱,就要配售给它们20%-50%的股份?要知道配售股份就是送白花花的银子呀!中行A这次发行的649350.6万股,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和向询价机构配售要占到52%,其余的48%,才是供大家申购的。而且这48%里,还允许询价机构再来申购。这不是优惠无边吗?“我的就是我的,你的还有我的”。

  对机构投资者的优惠还可以追溯得更远。新基金刚成立时实行了特别的新股配售政策,每只新股要拿出至少20%的股份来配售给基金。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政策遭到了人们的非议,但硬是实行了好几年才取消。如今被取消的向基金配售又在询价中得到了补救,因为今天的询价机构,一大部分就是基金公司。

  有一句很响亮的话,就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特别要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既然中小投资者利益是“特别要”保护的,那么在现阶段在新股配售问题上为什么不向中小投资者倾斜呢?机构投资者不是“特别要”的对象,那又为什么对它们格外青睐呢?事实是,别看“特别要”的对象是中小投资者,但在有关他们的利益上是桩桩落空的,机构投资者不是“特别要”的对象,但在有关它们的利益上倒是件件落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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