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李国庆用公章发文:行为目无法纪 俞渝可提起诉讼

2020-04-28 13:19:38 作者:王茜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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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法问 王茜

  4月28日上午当当创始人李国庆在微博发布了一则当当网人事调整公告,公告文末加盖了公章,落款为“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这是李国庆被曝出“带人抢公章”后,首次用公司公章发文,此举即刻引发各方热议。

  更戏剧化的是,在这则公告中,李国庆的妻子、当当网另一创始人俞渝被调整负责当当公益基金。

  对于李国庆的举动,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段万金律师认为,“李国庆这个文件没有法律效力”。

  回顾4月26日的事件,李国庆当日宣布自己当选当当网董事长和总经理,“依法”接管当当,俞渝无权在当当公司行使任何职权。但当当网随后声明称李国庆抢走公章,已经报警处理,其抢走的公章即日作废,公司仍然掌握在俞渝手中。

  段万金律师指出,“根据(李国庆发布的人事调整公告)这个文件内容,有的需要总经理作出决定,有的需要执行董事作出决定。而作为一个小股东的李国庆,他无权做出这样的决定。李国庆要想做出这样的决定,除非他能够罢免他爱人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职务自己取而代之。但是要做到这一点,从法律上讲,在他和他的爱人存在根本分歧的情况下几乎是不可能。

  李国庆的爱人是总经理和执行董事,要罢免总经理,必须由执行董事或股东会作出决定,要罢免执行董事,必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公章或许在对外签订合同过程中间起到法律作用,但是对公司内部治理却基本没有意义。

  李国庆要罢免他爱人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职务,目前从工商登记注册来看,他都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表决权,因为他的股权比例太小。

  李国庆的爱人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国庆交回公章,甚至可以在起诉的时候申请先予执行。李国庆的行为已经严重妨害了公司的正常运行侵犯了股东的合法权益,侵犯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侵犯了当当公司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对于李国庆这样目无法纪的违法行为,当当网公司和当当网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段万金律师还指出,公司股权的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外行使权利只能以章程的股东为依据,就像名义股东和隐名股东关系一样,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对抗章程股东作出的决定。

  另外在明知道公章掌握在他人手中,而不采取司法手段救济去另外以对外声明作废另外刻制公章是不妥的,公章只有在丢失损坏情况下再去重新刻制更为合理。

  早前多位律师都对新浪法问表示,当当网公司的控制权和董事会任命应该以合法的公司股东会决策为准。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薛京律师曾撰文指出,“公章只是公司对外办理业务的意思表示证明,公司可以随时声明作废,重新刻章到公安机关备案、启动新章。作废后的公章就是木头疙瘩。

  况且,李国庆只是当当网的小股东。无论是抢当当网的公章,还是抢走其他子公司的公章,都存在侵权之嫌。如果造成损失,公司是可以追索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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