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专家谈格力举报奥克斯: 相关部门应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2019-06-12 15:13:36 作者:李诗韵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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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力举报奥克斯俨然成为当下最热话题。而此事仍在不断发酵。

  6月10日下午,格力电器在其微博上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称奥克斯空调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6月10日晚,奥克斯通过其官微回应,“格力举报不实,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前述实名举报事件。”

  6月12日,奥克斯发布《关于奥克斯空调对于格力提出能效质疑的声明》,称所有出厂产品均经过监测,并提交监测报告等材料到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同时,奥克斯已提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派权威检测机构对奥克斯产品进行监督检测,检测报告出具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618电商大战前夕,格力举报奥克斯此举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也让消费者、监管部门、友商聚焦在奥克斯产品质量上。对于此次事件,消费者协会专家又是怎么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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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音江 陈音江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

格力委托的检测报告主要是作为举报材料,很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同行比普通消费者甚至监管部门更了解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也更容易发现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虽然是同行竞争对手,但只要其检测程序和方法没问题,证明对方产品质量确实不合格,(这)就具有积极意义。

  同行相互监督,不仅可以促进产品质量提升,还可以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关键是要通过合法手段进行监督和举报,而不能采取恶意毁谤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否则,不仅会影响企业自身发展,还会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对举报信涉及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尽快查明其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回应各方关切。这种检测应该属于常规检测,一般不会需要太长时间。

如果检测出来奥斯克产品确实存在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就要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如果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还应当立即责令企业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此外,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消费者也可以依照国家三包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退货。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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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奥克斯 格力 空调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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