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嫂子获5亿天价分手费 夫妻离婚股票如何分割?

赵薇嫂子获5亿天价分手费 夫妻离婚股票如何分割?

2017-10-13 11:04:01 作者:王茜 收藏本文
A- A+

  A股市场再创天价“分手费”,这次是与娱乐圈有关。

  今年10月10日,热播剧《那年花开月正圆》出品方之一的唐德影视发布公告称,其第二大股东、董事赵健因与其妻子离婚,将其持有的320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01%)上市公司股票分割。

  赵健妻子陈蓉分得1921.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折合市值约为5.2亿元;赵健本人保留1280.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折合市值约为3.46亿元。相关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办完。

  这条公告自带诸多新闻热点。首先,股东夫妇离婚分割上市公司约8.6亿市值股票;其次,赵健是知名艺人赵薇的亲哥哥,而陈蓉是赵薇的嫂子兼前经纪人;最后,双方分割后所得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刚好都低于5%。

  今年5月27日,证监会出台了最新的减持新规,对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董监高所持有的股份进行了详细、严格的减持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打击了随意减持套现的行为。

  目前,赵健和陈蓉手中股份离锁定期解禁还剩4个月。市场有传出双方离婚是规避证监会新规,为减持做准备的猜测,但当事人并未回应。

  尽管5亿已足以令普通人咋舌,但这并非是A股市场最贵分手费。2016年9月,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亚辉与妻子李琼离婚,李琼获得昆仑万维约76亿元市值股权,一时也引发种种猜测和非议。

  不少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会持有股票,那么,在离婚时这些股票具体该如何分割呢?

点击查看全文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另有约定外,以一方名义购买的股票,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在夫妻离婚时,股票应和夫妻其他共同财产一起予以分割,但是,在作为一种财产分割时,既不能以它的票面值来确定它的价值,也不能以它的发行价来确定其价值;所以,在分割股票时,可参考分割时的股市价,并结合该种股票在一个合理的期间内的股价涨落幅度,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一个股价,或由法院判决确定一个股价,按此股价来计算所持该种股票的全部价值量,进行分割。

欢迎关注《法问》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专业律师团为您解读财经大事件。读者爆料、法律咨询、律所投稿和意见反馈欢迎发送至fawen@staff.sina.com.cn,期待与您交流。

欢迎关注
文章关键词: 赵薇 股权 证监会 上市公司

回音谷

带上话题#提问#参与回复,您的疑问将有机会得到权威律师的专业解答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