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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站在新起点上推进天津滨海新区金融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 17:04 《中国金融》

  -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行长 郭庆平

  2006年5月6日,国务院以国发[2006]20号文件下发《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意见》将金融改革和创新列为各项重点工作之首。一年来,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通力合作,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和创新扎实推进,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合力推动金融改革创新

  《意见》下发后,天津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立即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深刻理解规划建设滨海新区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深刻理解把滨海新区建成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基本要求和改革重点,努力增强战略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深刻认识到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在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利于提升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国际竞争力,更好地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实施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探索新时期区域发展的新模式。

  《意见》指出:“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市场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并指出金融改革的具体措施,就是“本着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可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金融业综合经营、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金融改革和创新列为各项重点工作之首,在各部门特别是金融部门引起强烈反响,大家充分认识到,《意见》将金融改革放在综合改革的第一条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金融改革的高度重视。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一方面是在我国金融业全面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大背景下进行的,另一方面改革主要是针对我国金融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行的,也说明了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目标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以一天也不耽误的精神主动参与改革,主动地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通过积极工作,推动了滨海新区外汇管理改革政策的出台;天津银监局为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向中国银监会上报了有关滨海新区改革开放情况的专报;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也积极向证监会、保监会汇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同时,各相关部门也积极制订促进金融业改革创新相关政策。一年来,《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天津市促进企业总部和金融业发展优惠政策》、《天津市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意见》、《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等文件相继出台,为推动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金融改革创新

  科学规划是搞好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天津市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题小组,具体研究和规划各项金融改革措施。为做到科学规划、民主决策,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听取金融机构、科研院校专家学者的意见。经过反复讨论,天津市确定了金融业“一城、一区、一街”的总体发展规划,使金融改革创新走上了科学发展的轨道。

  为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2006年9月9日,由天津市政府、中国金融学会等部门共同主办的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与金融改革创新高峰会议在滨海新区举行。我国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负责人和金融界专家学者150多人与会,共同深入研讨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促进金融改革与创新。可见各方面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金融改革创新的高度关注,大家一致表示要大力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对推进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建议。一年来,“外资银行赴天津滨海新区考察团座谈会”、“全国信托业第二届峰会论坛”、“保险中介创新与发展论坛”会议相继在天津召开,为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提供了有益的理论支持与政策建议。

  作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重要组成部分,天津滨海新区金融综合配套改革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的示范引导作用,针对金融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在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金融开放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等方面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建立完善与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探索经济与金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模式,为国家在更大范围推动金融改革和创新积累经验。根据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总体规划,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力争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率。要在搞好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基础上,鼓励发展各类产业基金,把天津逐步建成我国产业基金发行、管理和交易中心;在完善市场运作手段和控制风险条件下,进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制度改革试点;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二是开展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健全金融机构功能。为适应与国外金融机构竞争的需要,充分发挥金融资源优势,提高中资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通过金融控股公司等形式进行综合经营试点。三是创新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立足于对现有金融企业进行改革,增强服务功能和竞争力在形成住房信贷体系、组建金融租赁公司和金融服务公司方面进行创新。四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在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进行探索。五是设立产权交易市场,完善金融市场服务功能。通过设立北方产权交易所,设立柜台交易市场等,逐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迈出坚实一步

  一年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稳步前行,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交上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展示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直接融资有所突破

  2006年12月30日,我国第一只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成立,同日基金管理公司挂牌。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由全体出资人以契约方式发起设立,总规模200亿元人民币,首期募集60.8亿元。出资发起人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开发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以封闭方式运作,存续期15年,对企业进行股权类投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主要围绕实现国务院对天津滨海新区功能定位进行投资,同时也将支持天津滨海新区以外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投资重点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现代制造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交通、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其他项目。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开创了我国资本市场直接投融资的新模式和新渠道,对深化我国的金融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致力于中国资产证券化的专业公司,于2006年12月22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8.5亿元。公司主要发行管理物业增值基金为物业所有权人(或称业主)提供专业的增值服务。领锐对工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金融、房地产业、物流业、酒店等物业资产进行投资,将符合证券化条件的物业资产组合成资产池,发行基金,将为拓宽我国房地产融资渠道提供有益探索。

  金融业综合经营初步试水

  2007年4月18日,渤海银行投资银行部成立。渤海银行投资银行部将以银团贷款、资产买卖、短期融资券、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债务资本市场业务为主。以投资银行业务来推进金融创新和探索开启了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之门。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与各类金融机构一起积极探讨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思路。

  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完善

  2006年2月16日,首家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渤海银行在天津开业。由于采用全新机制,渤海银行得到迅速发展,成立一年,其资本金已由当初的50亿元增长至140亿元。

  2006年7月10日,澳新银行以1.115亿美元获得了天津市商业银行20%的股份,使天津市商业银行成为国内第一家单一外资银行股东持股达到20%的中资商业银行。2007年4月 24日,经有关部门批准,天津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天津银行,并获准跨区域经营。

  2006年12月9日,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正式开业,开全国港口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先河。同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摩托罗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筹建独资财务公司,如获准开业,将成为天津市首家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的财务公司。

  2007年1月16日,由中国

长城
资产管理公司
与天津市财政投资管理中心合资成立的天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在天津成立。这家公司是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咨询、担保、评估等业务的金融中介机构。公司由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出资5000万元,天津市财政投资中心出资3000万元。该公司成为目前全国唯一一家以中小企业融资为业务重点的金融服务公司。

  在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引导下,汇丰银行、花旗银行等外资银行纷纷到滨海新区设立机构,同时,国内金融机构如北京银行、浙商银行、盛京银行相继到天津设立或筹建分支机构,使天津金融体系更加完善。

  外汇体制改革开始破题

  2006年9月初,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天津滨海新区七项外汇管理改革政策,内容涉及"深化经常项目管理、创新资本项目管理及金融市场交易管理突破"等。为落实这七条意见,相关部门正积极研究实施细则。

  2007年4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准渤海银行在全国首家实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正负区间管理。这是滨海新区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迈出的又一重要步伐。根据我国目前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不能为负头寸,即每日卖出外汇必须小于或等于每日买入外汇。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渤海银行可以为负头寸后,渤海银行进行外汇买卖时将不再受现行政策限制。结售汇综合头寸正负区间管理,为银行灵活管理结售汇头寸、降低资金成本、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同时,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在完善金融市场、推动对外金融合作、完善金融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也正在进行积极的探索。

  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有力地推动了天津经济快速平稳增长。2006年,天津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337.73亿元,较上年增长 14.4%,其中滨海新区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960.5亿元,增长20.2%,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为 51.4%。同时,金融业自身也得到长足发展,全年金融业完成增加值179.4亿元,增长11.4%。

  2007年是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的关键一年,天津市将在各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着力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努力建设我国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我国金融改革开放做出应有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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