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后雪乡街头空无一人…被宰的都是“傻子”?再爆导游威胁游客“让你俩痛哭流涕”,旅行社却说:游客激怒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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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雪乡游”引发的争议在网上持续发酵。1月18日,微博网友 @北京事哥 上传了一段手机拍摄的9秒小视频,并配文称这是“东北雪乡被曝光以后的场景”。
视频中,一名女性在画外解说道:“就是因为一个王xxx拍的xx视频,看看,雪乡,没有人了。”
这段视频一出,网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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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在1月18日,网友@你长的那么帅说什么都对 发布微博“谁说雪乡坑。我们玩的开心着呢”,并配发了一段小视频。
视频中,一名男性导游拿着麦克风,和全车游客一唱一和:
● 导游:问一下,咱们雪乡两日玩得开不开心?
● 游客:开心!
● 导游:有没有被宰?
● 游客:没有!
● 导游:被宰的都是什么?
● 游客:傻子!
视频在网上曝光后,网友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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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一段“导游在带团去雪乡途中殴打女游客”的音频在网上曝光。这段音频录下了导游辱骂并疑似殴打游客的过程:
导游:
●“你们的钱给谁?为什么不给我?你xx是不是个大xx。”
●“为什么钱不让我挣?一会我会让你俩痛哭流涕。”
●“我说先坐下,能不能听懂人语?”
……
音频曝光后,立刻引发强烈关注。
女游客遭辱骂拍脸
据北京青年报1月18日报道,2017年12月24日,黑龙江省桃源假日旅行社导游姜某,在要求游客交费未果后,先后殴打了至少两名游客,有目击者称其中一名男游客被打得“满脸是血”。
录音音频显示,一名男导游提出要游客每人先交给他450元,“没有后顾之忧”,在女游客质疑已经交了288元钱后,男导游称,“288是这里面的车吃住,我收的是所有人的自费。”
女游客表示不愿意交钱后,男导游反问:
“为什么不给我?为什么这个钱不让我去挣?一会儿我会让你俩痛哭流涕!”
在导游和游客沟通期间,男导游还不时谩骂女游客。
在女游客提出“什么都不玩”之后,录音音频中传来了打人的声音,据女游客在音频中称,导游是用写字板打了她的脸。
当天不止打了一个人
据游客反映,2017年12月24日这天,被这名导游打伤的并不止这一位女游客,当天这名导游带的旅行团分乘两辆车,在另外一辆车上,一名男游客也被打伤了。
在另一段音频中有一位名叫肖某的目击者自述,他们12个退休老人都是从贵州前往雪乡的,而被打的男游客和他们同乘一辆车。
打人的也是这个“李导”,还有同车的另一名导游。肖某称他看到这名男游客被“李导”用圆珠笔扎得“满脸是血”。
1月17日,记者联系到当时在现场的另一位目击者张某,张某也证实了肖某在自述音频中所说的情况,并表示导致男游客被打的原因是他“拒绝交钱”。
张某说她是在哈尔滨被酒店老板娘介绍参加的雪乡两日游,老板娘当时收了她60元,上了旅游大巴一个小时后,就又被“李导”要求补交1480元。
她回忆称,“李导”当时说要重新整理一份名单,看到这名男游客没交钱时开始辱骂他,“然后就动手了,双方打了起来,还叫另外一个他的助理,说‘给我上’。我再回头就看见男生的眼睛边上都是血。”
目击者刘某也向记者讲述了相似的经过,“你不交钱,他就骂你,说‘分三六九等,你是最下等人’。最后也是我们同车的几个人拉着才住手的。”
打人导游已被警方抓获
有多名当天的目击者对记者表示,他们每个人在上车之前交的团费数额不一样,但上车后全部被这名导游强制消费。
除了上述两位游客因为没有交费被打,还有游客在网上发帖称,事发时还有一名拍摄视频的女游客被导游夺过手机砸在脸上,一名劝架的男游客也被打了一巴掌。
这名打人的“李导”不姓李姓姜,隶属黑龙江省桃源假日旅行社。事发当天,被打的两名游客先后报了警,出警的是大海林林业地区红旗派出所。
据公安局对外通报,2017年12月24日上午,大海林林业地区红旗派出所接到游客宋某和宗某报案,称黑龙江省桃源假日旅行社导游姜某(自称姓李)威胁游客另行购买旅游项目,并与其发生肢体冲突,经管理部门协调无果后,姜某逃逸。
事件发生后,大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迅速立案展开调查,确认姜某强制消费、打伤游客情节属实后,派出精干警力,在哈尔滨市蹲守多日,终于在1月15日将嫌疑人姜某抓获。
旅行社:被打是游客问题
1月17日,北青报记者电话联系了导游姜某所在的黑龙江省桃源假日旅行社,旅行社一位姓闫的接待员称,目前旅行社提供的雪乡游分为1380元和1680元两种行程方案,并表示没有自费项目和强制购物,也没有低价团。
对于姜某的情况,这名接待员表示她不了解,但她提出,导游打游客是因为“客人把导游激怒了”。
“正常来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这个东西就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导游为什么打他,怎么不打别人呢?”
这名接待员表示她听了网上的这段游客被打的录音,“导游的职责就是把团带好,我也看了视频,肯定是剪辑过的,不是真实的,你们不用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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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透露业内“宰客三步走”
近年来,日益红火的“雪乡”频现“宰客”事件。这些“宰客”是如何运作的?一位曾经营过“雪乡”旅游线路的导游透露了业内“宰客三步走”套路:
第一步“备料”。三四个人合伙开一家“小旅行社”,租赁一个店面、一辆旅行车。
第二步“圈羊”。到外地人集中的车站、宾馆等地发小广告,花言巧语并以超低团费哄骗、吸引不明真相外地游客报名。
第三步“宰客”。把游客用车运到郊外,威逼恫吓让其购买高价自费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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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乡旅游如何规避低价陷阱?
据雪乡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按市场正常价格计算,
● 从哈尔滨到雪乡景区单程大巴车为每位120元,
● 雪乡门票含观光车费用为每位120元,
● 可住两人的民宿炕价格为每晚580元,每人每晚的住宿为290元。
照此计算,从哈尔滨前往“雪乡”旅游,一个人乘车、住宿、就餐、门票的最低价格也要将近600元。所以个人团费低于600元的旅行团应谨慎参加,很可能会有“狮子大开口”的自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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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展
外地导游雪乡带团遭殴打
不止游客,外地导游带团去雪乡时也有遭到殴打的案例。
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黑龙江省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2015年曾判决过一起深圳女导游带团时在雪乡被打伤的案件。
被告孟某是哈尔滨一家旅行社的员工,为独霸雪乡旅游业务,孟某凭借自己是当地人,对其他旅游团体进行寻衅滋事,目的是迫使其他旅游雪乡业务人员放弃组团。
2014年年初,深圳女导游李女士受单位指派第一次带领旅游人员进入雪乡。到达雪乡之后,孟某便以莫须有的诽谤言论伤害她,她与孟某理论,孟某理屈后对她实施暴力殴打,导致她外伤,后住院7天。
后大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对孟某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司法鉴定显示,孟某暴力行为致李女士头皮下血肿为轻微伤,李女士于是将孟某起诉到法院,索赔1万余元。
法院认为,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孟某赔偿导游李女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共计8000余元。
责任编辑:陈楚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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