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深化银行改革 建设国际一流金融企业(7)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05:31 金融时报

  目前,全国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分别由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劳动保障、海关等多个部门掌握。这些信息不能整合在一起,无法形成全面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信用报告,信用交易缺乏支撑,而且不能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信用奖惩机制无法真正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难以快速形成。

  人行征信系统信息属于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实现信息整合,现实要求必须以其为基础。近年来,少数地方开始谋划建立地方数据库整合信用信息,而由于银行掌握的信用信息属于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稳私范畴,依法不能提供。因此,地方数据库中的信息缺少最基本且最重要的基础信息,作用十分有限。而人行征信系统已实现了全国联网运行,除采集信贷信息外,也为采集非银行信息做了硬件和技术的充分准备。故依托人行征信系统整合信用信息,既符合国家法律要求,又切实可行。

  东北三省以人行征信系统为基础推进信用建设,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安全有保证。目前,人民银行已与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多个部门达成信息采集协议,并有部分非银行信息入库,截至2007年末,已采集全国1200多万户企业和5.8亿自然人的信息,是世界上最大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人行征信系统数据库结构合理、技术一流、全国联网。地方运用人行征信系统整合信用信息,可以有效解决地方建库需投入大量资金、人力以及受区域限制,作用有限的问题。

  鉴于东北地区的实际信用状况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对信息建设的迫切要求,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如东北振兴办)协调三省政府制定并出台《东北地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办法》,经中国人民银行审定后实施,从而推动东北地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区域信用环境,以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

  赵宇梓(政协委员、建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近几年信用卡业务蓬勃发展,积极推动了国内居民消费和经济发展。截至2007年底,全国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达到8300多万张,累计实现消费交易额超过6000亿元。然而,利用信用卡套取银行资金的行为却屡禁不止,有些已经成为一种变相融资渠道,甚至演变成高利贷的资金来源。在当前国家信贷紧缩、市场资金紧缺的情况下,信用卡恶意套现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如任由其蔓延发展,将严重扰乱国家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对此,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为净化信用卡业务空间,提高国内发卡银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遏制信用卡套现的泛滥趋势,消除恶劣影响,应加快立法,加大打击力度。

  首先,在行政法规中明令禁止信用卡套现。制定相关惩罚措施,威慑、打击公然大规模从事信用卡套现的不法分子,使执法部门有法可依。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打击商户套现行为的相关规定纳入市场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中,明确以虚构信用卡消费交易方式骗取银行资金的或以骗取银行资金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信用卡资金借贷等金融业务的企业行为为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

  其次,尽快出台新的《银行卡管理条例》,增加对信用卡套现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标准,明确规定商户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套取现金,不得向持卡人提供套现服务,一经发现处以高额罚款。明确规定经银行认定有套现行为的持卡人将被记录为信用不良,银行有权直接收回持卡人的卡片。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