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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银行改革 建设国际一流金融企业(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05:31 金融时报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大对“三农”、服务业、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节能环保、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贷款支持。西北是典型的农业地区,也是能源资源富集区,要加大金融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持力度,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诸多挑战。积极探索构建金融支持科技自主创新、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能源金融与能源产业的协调发展,是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的重大课题。

  从整体上看,西北地区金融业发展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还很大,金融体系不健全、城乡、区域金融发展不协调、“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相对薄弱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需要抓住改革发展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快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步伐,整合地方金融资源。要加快试点,逐步推广小额贷款组织或村镇银行,形成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要更多地关注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引导商业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发挥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力军作用,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期,西北证券市场在金融改革强劲动力的推动下,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但和全国相比仍然相对滞后,直接融资比重偏低。应加快优质公司上市步伐,积极培育主板和创业板的上市资源,优化上市公司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要努力扩大已上市公司的融资规模,加快已上市公司壳资源的重组。应大力扶持发展地方券商做大做强,避免优势上市资源流失,其中基础性的工作是引导企业扩充资本金,增强资本实力。金融业要通过信贷结构调整,对企业融资方式予以引导。

  积极推动金融创新。要大力推进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鼓励省内金融机构发展住房抵押证券、项目支持证券等资产证券化业务,探索发行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市政项目收益债券。积极开发适合地方经济特点的保险产品,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创新保险服务手段。

  唐双宁(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金融控股集团作为一种有效的金融组织形式,是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的必然选择。从国际金融业的发展历史看,综合经营在大部分时期被多数国家所采用,是金融业发展的常态;而分业经营只是特定国家特定阶段的产物,属于一种特殊形态。1929年以前世界各国金融业基本实行综合经营。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商业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严格分离,这是对综合经营的否定。1999年,美国废除《格拉斯-斯蒂格尔法》,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允许以建立金融控股集团的形式实行综合经营,这是对综合经营的否定之否定。当今天下,综合经营在中国以外的世界主要经济体已基本成为现实。

  我国金融业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也曾实行某种程度的综合经营体制,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改为分业经营体制。但从发展趋势看,综合经营今后将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这既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为了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压力。中国光大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即将组建,是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改革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是国家根据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作出的具有前瞻性的科学决策,也是中国金融业为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加快自身发展的现实选择。有了这个金融控股集团的牌照,光大集团就拥有了改革和创新的主动权,就名正言顺地成为了中国金融综合经营的“试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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