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又挨批 法律人士建议将“二次跳转”广告纳入监管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冯松龄)近日,有报道称,“今日头条”无视监管发布虚假广告,专攻三四线城市。“今日头条”不仅发布假广告,而且还创造了一种二跳广告,在市场上赚取不义之财,其后果就是消费者遭殃,企业蒙冤受损。法律专家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表示,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利用广告代言人推荐医疗药品,“二次跳转”后显示的广告严重违法,是利用互联网技术规避《广告法》及监管,应将“二次跳转”这类广告问题尽早纳入法律监管以及未来的立法体系之中。
据了解,“今日头条”是一款手机上的新闻客户端,成立近6年的时间,用户活跃数高达2.4亿。2017年12月,北京网信办严肃要求“今日头条”进行整改,原因是今日头条存在持续传播色情低俗信息、违规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以及标题党等问题。
距离北京网信办要求“今日头条”整改不过3个月,有群众不断向媒体举报,“今日头条”避开北上广深等审查严格的大城市,借助技术优势在监管松懈的二三线城市大量刊登违法广告。
调查发现,在北京使用“今日头条”浏览新闻,并没有出现非法广告。但进入广西南宁、四川成都等地,“今日头条”的广告立马发生了精准变化,大量药品类广告出现在推送中。从广告内容显示页面看,“今日头条”采用了“二跳”战略,即:首页显示符合规定的产品,包括产品成分、规格、治疗功能等,没有销售、购买入口,只给出进入下一页的提示。跟随提示进入“二跳”页面,便会出现“医学专家”的信息,并且配有多张资历证书的图片,再加上几名患者现身说法,讲述治疗过程,还刊登着治疗后的患者对比图。同时,该页面上还有提示添加所谓“医学专家”的微信号。
3月30日凌晨,“今日头条”方面对此进行回应称,目前媒体报道涉及的违规广告已被立即下线,相关广告主账户已被永久封停,并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报道中涉及的南宁代理商已被永久终止一切合作。“今日头条”表示,一直在努力打击违规“二跳”行为。违规“二跳”,本质上是逃避“今日头条”广告审核体系的作弊行为,该行为不但侵犯了用户和客户的权益,也严重影响今日头条的长远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今日头条”事件涉及的非法医疗广告利用“二次跳转”的技术,来规避《广告法》以及平台监管,这是在互联网背景下,人为有意地利用技术来规避法律。该广告行为更多是技术平台的审核部门间接故意或有意放任,在法律责任认定时,该行为应该属于知道或应当知道。
根据《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而其中的广告代言人则包括了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显然,“今日头条”“二次跳转”后显示的广告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
“关键问题在于责任主体到底在谁?是广告发布者还是广告经营者?或者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朱巍认为,每一个主体对应的法律责任不一样,“今日头条”并不是单纯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它跟广告经营者之间的关系需要相关部门调查,才能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确定责任主体。朱巍建议,应该将“二次跳转”这类问题尽早纳入法律监管以及未来的立法体系之中。
责任编辑:李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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