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1月29日消息 今天上午,“农夫山泉诉京华时报社名誉权纠纷”案和“京华时报社诉农夫山泉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合并开庭审理。农夫山泉提出增加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为被告,向京华时报社索赔经济损失2亿元。
京华时报社代理律师谢冠斌介绍,今天的庭审中,质证环节没有完成,双方没有拿出新证据,案件未当庭宣判。农夫山泉董秘周力则以等待法庭宣判为由拒绝采访。
谢冠斌告诉新浪财经,今天的庭审主要是双方陈述起诉、答辩意见,并对案情进行初步梳理。他说:“庭审主要对两个事实进行了确认:第一,《京华时报》有关农夫山泉的报道主要针对标准问题,而非产品质量问题;第二,农夫山泉产品确实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383,而该标准在参数上低于国家标准。”
农夫山泉在起诉书中称,2013年4月10日至5月7日期间,京华时报社在其主办的《京华时报》和“京华网”上发布系列不实报道,降低了农夫山泉的社会评价,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要求判令京华时报社停止侵犯农夫山泉名誉权行为,删除相关系列报道,在《京华时报》和“京华网”连续30日书面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亿余元。
另据谢冠斌介绍,农夫山泉要求增加北京市桶装水销售协会为第二被告。5月2日,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下发《关于建议北京市桶装饮用水行业销售企业对“农夫山泉”品牌桶装水进行下架处理的通知》,要求北京市桶装饮用水行业各销售企业即刻对农夫山泉桶装饮用水产品做下架处理。
在5月6日农夫山泉召开的发布会上,公司董事长钟睒睒对该通知提出质疑。5月9日,北京市桶装水销售协会常务副会长袁军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协会要求农夫山泉大桶水下架的事情属于媒体误读,他说:“我们没有资格让他们下架,只是建议卖水点和会员单位停止销售。”
在京华时报社起诉书中称,2013年4月《京华时报》刊登了有关农夫山泉适用标准的系列报道,农夫山泉于2013年4月12日至4月19日在新浪微博和全国各大媒体发布消息,称京华时报社报道失实、缺失“新闻道德良心”,该行为严重侵害了京华时报社的名誉权﹔要求认定农夫山泉发布的信息公告侵犯了其名誉权,判令农夫山泉在各大媒体及门户网刊登道歉声明,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元等。
京华时报社代理律师张斌说:“据统计,农夫山泉先后在全国10多个省的媒体上刊登500个版面的广告攻击京华时报,其中包含贬损性、侮辱性言辞,严重侵犯《京华时报》名誉权。”
今年4月,《京华时报》持续28天以连续67个版面、76篇报道,称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5月6日,农夫山泉在北京就标准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表示,农夫山泉既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也遵守国家标准,公司将起诉《京华时报》并索赔6000万元。
7月23日和8月6日,朝阳法院分别受理了京华时报社诉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和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诉京华时报社两起名誉权纠纷案。
11月3日,农夫山泉称已经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京华时报》虚假报道,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在三天后公告,宣布受理农夫山泉的举报。
11月7日,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通知,对《瓶装饮用天然水》地方标准中低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总砷、镉等有害物质限量指标进行了修改,规定水源水水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谢冠斌认为,这从侧面证明《京华时报》的报道推动了国家在标准方面的改善。(梅珂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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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11月6日:广电总局受理农夫山泉举报京华时报 农夫山泉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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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农夫山泉三大证据炮轰华润怡宝:敢做就要敢认
4月12日:华润怡宝声明否认是幕后推手 农夫山泉称有证据
4月11日: 华润怡宝发表声明否认农夫山泉指责
4月11日: 农夫山泉陷标准门 声明称华润怡宝蓄意策划
农夫山泉PK京华时报:
4月12日:京华时报:农夫山泉标准不及自来水
农夫山泉:品质远高于现在国家标准
4月14日:京华时报:避谈有害物质指标宽松
农夫山泉:京华时报无知
4月15日:京华时报:浙江地方政府袒护农夫山泉
农夫山泉:你跑不掉,也别想跑!
4月16日:京华时报:上海检测报告佐证农夫山泉不如自来水
农夫山泉:京华时报指鹿为马混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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