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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企业可报地方储备粮代管资格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11:15 南方日报
条件:日加工粮食能力不低于100吨 本报讯(记者/顾大炜)为进一步优化地方储备粮地域布局,保障地方储备粮的应急加工需求,降低区储备粮的储备成本,顺德区发改局将开展第一批企业地方储备粮代管资格申报。 据了解,申请顺德区地方储备粮代管资格的企业须满足一系列的条件,首先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区内总仓容量不少于2万吨,且同一库区内仓容量不少于1万吨(不包括外租仓、棚仓),仓库条件符合国家、省的仓储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同时还须具有与粮食储存功能、仓型、进出粮方式、粮食品种、储粮周期等相适应的仓储设备,以及日加工粮食能力不低于100吨;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质量等级检测仪器和场所,具备检测地方储备粮储存期间仓库内温度、水分、害虫密度的能力。 对人员要求也有一系列规定,必须具有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省或省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资格证书的粮食保管、检验、防治病虫害等管理技术人员3人以上(含3人),其中检验人员不得少于1人,保管、防治人员不得少于2人。 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将负责通知辖区内的粮食企业进行申请,3月31日将是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顺德区发改局将对申请企业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有关企业进行现场考察,进一步核实企业的申请材料。一旦审核通过,企业代管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须要重新申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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