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泛珠资本市场企业债券首当其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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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02:07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霍宇力 发自成都 企业债券助推泛珠资本市场 泛珠区域合作正在涉及越来越多的实质性内容,“9+2”11省区目前正在谋求建立统一的资本市场。昨日,在“泛珠三角发展利用资本市场论坛”在成都举行。
“由于泛珠区内的经济水平的差距,甚至超过了某些国家之间的差距,所以都跑去上交所或者深交所上市融资,是不现实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在昨日论坛上作出这样的判断。 对于泛珠区内,谋求建立多层次统一资本市场,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张东生和 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沈炳熙给出一致建议:以企业债券融资作为区内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 但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市场扩大还有障碍,主要表现在有关法规仍然不完善。张东生认为,现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目前已经落后于市场的要求,需要作出修改。 比如《条例》规定:企业债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居民定期存款利率的40%,这是在1993年利率高企的背景下制定的,在目前低利率的背景中,这样的规定妨碍了企业债券利率的市场化。 同时,《条例》规定:金融机构不能以存款资金投资购买企业债券,这也限制了企业债的需求,影响企业债的发行规模。 另外,目前企业债只能够在两个证券交易所交易,有部分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交易市场过小。 国家企业债券政策仍在修订 张东生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启动《条例》的修改工作,在企业债券利率市场化、企业债券的OTC交易(柜台交易)和场外交易等方面将有所突破。 沈炳熙也赞成泛珠区域的企业更多地利用债券市场促进区内的金融发展。他表示,在金融体系成熟的国家,如美国,债券市场的融资规模,一般要远大于股权市场,而我国的债券融资规模与股权融资规模的比例,还远不合理。因此,泛珠区域尝试发展债券融资市场,也符合我国金融市场改革的方向。 香港财政事务及仓务局局长马时亨则表示,一些泛珠区内的成熟的企业,还可以考虑到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债券。 广东省副省长宋海也建议,泛珠区域合作将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对区域内金融创新给予支持,加快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支持优秀企业发行国家鼓励的重点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企业债券,并推动其在深交所上市。同时,还将逐步建立集中监管、统一互联的区域债券市场和区域性产权交易共同市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