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银行再发100亿15年期固定利率次级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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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 15:05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李倩 本报北京6月8日讯 记者李倩报道 今天,国家开发银行公布了2005年第十期15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次级债券)发行办法。 本期金融债券为15年期固定利率发行人可赎回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开发银行采用
本期债券为政策性银行次级债券,用以补充开发银行附属资本,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开发银行其他负债之后,是先于开发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开发银行作为发行人在2015年6月30日有权选择按本期债券的面值提前赎回全部或部分该债券。发行人选择赎回前,将提前1个月,即于2015年5月31日之前发出债券赎回公告,同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具体操作办法届时参见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通知。因此,如果发行人行使本赎回条款,则本期债券赎回部分自2015年6月30日停止计息并兑付本息。同时,发行人对本期债券保留增发权利。 本期债券不设基本承销额,债券承揽费为认购债券面值的0.35%,无兑付手续费。 承销商按协议价格进行债券分销,6月30日为最后缴款日。 2004年开发银行发行了人民币200亿元的次级债,作为附属资本。2004年末,根据央行最新的计算基准,开发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0.50%。 据了解,截至2004年12月31日,开发银行累计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20672.1亿元,境内美元金融债券10亿美元;累计兑付债券本金8022.1亿元,兑付利息2471.8亿元,对每笔债券的还本付息实现了准确、及时,未发生错付或逾期兑付情况,保持了较高的偿债信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