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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备受关注的直销立法尘埃落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43号国务院令,公布《直销管理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在经历反复权衡与激 烈博弈之后,直销业终于迎来了核心法规。这标志着中国直销市场正式开放,众多直销企业不必再为没有取得被法律承认的地位而小心翼翼。与此相关的《禁止传销条例》则将于11月1日正式生效。[发表评论]
 直销法尘埃落定

 

  8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 传销条例(草案)》。近年来,直销和传销始终处于公众关注的热点之内,在这种背景下,两草案通过的意义是深远的 。两条例草案的出台,以法律的高度把直销和传销区分开,有利于保障直销企业健康发展。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模式, 在直销刚进入中国时,由于我国市场发育不完善和消费心理不成熟及相关法律的滞后,不少人借直销之名行传销之实 ,以“老鼠会”为代表的各种形式的非法传销也在我国市场兴风作浪,严重地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此次两草案通过了诸如“直销佣金封顶30%,对违规企业最高罚款200万元”等规定。[全文][发表评论]

  全文解读直销管理条例  禁止传销条例

    履行入世承诺直销 立法折射中国政府智慧
   
2005年9月2日,国务院通过新华社对外公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及其配套 文件《禁止传销条例》。有人拿出放大镜佐着这两年多立法曲折当小菜,细细研读法规的条文,得出结论,两部法规 体现了中国政府的智慧……[全文][发表评论]

  告别无法无序时代 中国直销走向健康发展
  透过条文可以看到,国家对这次直销立法的态度非常谨慎,既关注到直销业的发展, 同时强调了对非法传销的治理和防范工作;既体现了对进入直销业的合法企业的严格把关,还体现了对消费者和直销 从业者的社会……[全文][发表评论]

   企业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
  
直销员奖金比例上限:30%
  
违规企业最高处罚金额:200万元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未满18周岁的人       员、全日制在校学生
  
直销员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
  
任何个人不得招募直销员

 直销巨头纷纷表态:支持 欢迎 振奋 拥护……

  安利 对中国政府出台《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  条例》表示欢迎和支持……>>全文
  雅芳  作为一贯遵纪守法的良好企业公民,雅芳将一如  既往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 全文
  如新  如新非常感谢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直销立法做出  的大量工作……>>全文
  欧瑞莲 这一举措表明中国政府坚定不移的对外开放政  策,以及对保护国 内消费者利益的关切……>>全文

  玫琳凯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表示,欢迎国家出台有关直销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全文
 
 仙妮蕾德  我们认为,这是建立在广泛征求业内意见基础之上的一 部非常负责任的条例……>>全文
  康宝莱  康宝莱公司对于直销条例的出台感到非常振  奋,因为我们终于可以 在一个有法可依的……>>全文
 
 完美  完美公司对此完全持欢迎和拥护的态度,将严格自律,以严谨、务实的态度积极配合……>>全文

直销法出台 十载坎坷风雨路
    回首中国直销十载风雨路,从1995年以后非理性高潮迭起到1998年中国政府向直销叫停,再到最近政府放出直销可能年内立法的风声,命途多舛的直销业终于走到了全行业立法规范的大门口。而大门开合之际,总令人充满期待、兴奋,同时萌动着一丝丝躁动。如今,直销法终于出台,回首往事,我们感慨法规出台的背后包含着多少艰辛,直销法出台的路途多么崎岖……[发表评论]





 

  ▪直销立法之痛
  众所周知,早在1998年4月国务院一纸禁令,中国的传销市场被全线封杀。然而,相关企业尤其是境外大公司并不甘心放弃这块诱人的蛋糕,一直都在为争取一个合法的名份而努力。[发表评论]
  
  ▪
直销 怪力乱神 
  子不语:怪,力,乱,神。怪异、勇力、悖乱之事,非理之正,固圣人所不语。鬼神,造化之迹,虽非不正 ,然非穷理之至,有未易明者。[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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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营销模式的悲情演绎
  直销在中国能掀起轩然大波,全仗中国有13亿人口;直销能让很多人疯狂,又全赖穷怕了的中国人太想一夜暴富,而听信了某些人和某些不负责任的媒体的胡乱吹嘘。 [发表评论]
  >>我国打击传销大事记 






 

  ▪直销立法重浮水面 外资转型企业破限春风难度
  中国政府表示履行立法承诺,令侯立威甚感欢欣。他认为中国政府在直销立法问题上最大的挑战,是解决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问题,也即允许小企业进入直销领域并规范其合法运作,使推销者不致遭受损失。他说,直销法不应包含直销+厂家的限制条文,否则将与中国的入世承诺相违背。[发表评论]

    ▪入世承诺时限前政府交卷 直销法基本敲定
  
可以说,中国对世贸组织有关直销立法的承诺将如期兑现,随后中国直销市场才能真正开放。从目前的立法进程来看,直销立法无论对准入门槛还是市场监管都将严上加严。其用意当然是,给再度开放的直销市场一个好的市场环境。[发表评论]






 

  ▪直销立法进入倒计时 中国式直销模式躁动生变
  
起草工作从2002年2月开始,中国政府做直销立法的准备,是为了兑现中国加入WTO协议中第310条款载明的“开放无固定地点分销领域”的承诺,草案几经易稿、增删,至2004年9月10日“厦门投资直销业研讨会”上首度公开。“厦门会议”被看作是中国大陆重新开放直销的一个标志,参加会议包括国家工商总局代表、商务部外资司代表和雅芳、安利等8家外资直销企业高层人士。[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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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直销法将出台 跑马圈地中外企业抢市场
  
根据中国的入世承诺,在入世后3年之内,对于“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将取消限制。因此,由这项承诺引发的直销立法问题,成为国内外各界关注的焦点。在2004年11月29日由国家商务部牵头,邀请国家工商总局、人大法工委、国家税务局、公安部共同举办的“直销法规座谈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对中国直销立法和有关管理办法作了总体说明。[发表评论]

中国直销进入后法制时代
   在普遍关注直销立法的同时,我们看待它不能仅仅停留在立法层面,更重要的是要将眼光放到直销行业开放后的管理和发展上。一个成熟的直销市场无疑须经历以下过程: 政府单一的监管到全社会一起监管;社会信誉体系的完善到行业标准的建立;直销市场自身产生淘汰机制,不是政府说了算;除外资巨头外,直销市场上还要有民族实力企业的参与。我们也应该看到,从直销立法到迎接一个成熟理性直销市场,仍然任重道远。[发表评论]

    ▪直销管理条例出台 政府该如何去落实好
  
直销业务涉及社会方方面面,落实《条例》加强对直销业的监管,既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更要让广大群众参与,重视群众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投诉务必一查到底。同时,对直销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处罚中不可过于倚重罚款。[发表评论]
  
    ▪直销立法之后仍须谨慎 直销企业仍需修炼内功
  
正因为如此,自从1998年以来,中国政府对开放直销市场始终持谨慎态度;此时开放直销市场。也许,在有的人看来,这本身就是直销业的一种“原罪”。[发表评论]
  
    ▪直销法严得有道理 体现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直销法开始严格 一点,有利于后来的调整,如果开始够松,先松后严的话,就很难收回覆水,先紧后放要有利一些,成本更小一些。[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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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9 06:23:57 新浪网友 IP:60.210.220
  就怕国家立法了,但下面传销的企业多如牛毛,尤其是一些保健品厂 家,没钱创品牌,产品性能也没法认定。传销是最省力的办法。下面 传的兄弟姐妹们又有几个是为了产品好来的,不都是为了拉几个人头 好作上线。然后到下面胡吹。即使是安利,他的产品质量是好的,维 生素、蛋白质都不错,但能治好白血病好象有点神。安利尚如此,那 些小弟就可想了。但国家一部法就行了,那些游击队管不住的。

2005-09-07 22:03:09 新浪网友IP:221.9.18
  多层次直销乃国际上的大趋势,已经得到了无数成功事实的验证,难 道立法的人们,你们都不知道吗?为什么要逆势而为呢?慎重是可以理解,但过于保守,甚至是倒退就令人十分不解了
    
2005-09-06 17:12:23 新浪网友IP:16.155.4

  
今天不管怎么说,直销已经存在我们身边,传销也已经存在我们身边 ,直销企业也已经存在我们身边,这是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直销 没有罪,直销企业也没有罪,从事直销的人也没有罪,有罪的是那些钻法律空子进行违法活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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