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无法无序时代 中国直销走向健康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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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07:38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王宇 在经营者、消费者和媒体历经长时间等待之后,《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两部直销行业监管法规终于问世。这两部法规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直销业由此告别无法无序状态,进入了法制化时代。
透过条文可以看到,国家对这次直销立法的态度非常谨慎,既关注到直销业的发展,同时强调了对非法传销的治理和防范工作;既体现了对进入直销业的合法企业的严格把关,还体现了对消费者和直销从业者的社会、经济利益的维护。 法律首先维护了消费者和直销从业者的权益。例如,《直销管理条例》借鉴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监管经验,确立了直销员和消费者在购买直销产品后30日内可退货、直销企业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以及对直销企业实行强制提取保证金等制度,在法律层面,为广大消费者和数万从业者提供了安全消费和合法从业的保障。 其次,法律还保护了合法直销企业的利益。《直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从事直销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其中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足额缴纳保证金、30天内可退货等规定无疑提高了直销行业的准如门槛,直销业将重新洗牌,合法并且有实力的直销企业将获得发展。 此外,法律还为保障我国直销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可能。《禁止传销条例》通过对传销作出界定,明令禁止三种传销形式,净化了市场,为直销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铺平了道路。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