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承诺时限前政府交卷 直销法基本敲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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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 10:55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谢思佳) 10月12日至14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大连召开打击传销会议。同时,此次大连会议还主要讨论了修订直销法体系中《反金字塔欺诈条例》第四稿。记者在场外得到消息,该条例第五稿将比今年厦门会议首次公开的第四稿更为严厉。 记者从多方获得证实,在厦门会议后,包括《直销企业管理办法》、《反金字塔欺诈条例》和《推销员管理办法》在内的直销法体,经过修改目前基本条文已确定,将按计划于
可以说,中国对世贸组织有关直销立法的承诺将如期兑现,随后中国直销市场才能真正开放。从目前的立法进程来看,直销立法无论对准入门槛还是市场监管都将严上加严。其用意当然是,给再度开放的直销市场一个好的市场环境。 《反金字塔欺诈条例》:严上加严 随着大连会议的结束,《反金字塔欺诈条例》制订工作基本结束。三天议程中,起草该条例的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会同打传办组织了几省公平交易处,在大连“关门”讨论修改条例第四稿,形成第五稿,到此起草工作完成。第五稿将于一个星期后递送条法司讨论。 据了解,今年7月份,《反金字塔欺诈条例》第三稿由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下发各省市执法部门和部分直销转型企业收集意见。等到厦门会议公布第四稿时,有关合法从事直销的佣金总比例上限已从50%下调至25%。 了解内情人士告诉记者,大连会议确定后的草案终稿更为严厉。对原来违规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等内容作了深层次的市场规范,通报、处罚力度和强度也有所加大。业内分析,为了在放开直销市场前有一个好的市场环境,国家工商总局加大对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处罚力度在情理之中,并且这种力度不会减弱。因此,未来企业争论的焦点会随着开放进程从市场准入转移到市场监管的力度上来。 《直销业管理条例》:先紧后松 记者还了解到,另外两部由商务部有关部门起草的《推销员管理办法》和《直销企业管理办法》都已接近尾声。预计11月中旬,三部条文的起草部门将会同国务院法制办讨论,并最终定稿。 《推销员管理办法》是三部条文中最晚起草,也是商务部目前全力以赴推进的部分。其中,教育管理如何进行、怎样确定对推销员的教育培训大纲是关键步骤。目前该条文已进入第三稿。 而早前有消息称会单独出台的《外资直销企业管理办法》则被合并入《直销企业管理办法》中,体现了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在厦门会议上强调的立法工作“内外一致”原则。业内预测,这部被认为“比想象还要严厉”的条例将会先紧后松,直销市场会随着市场监管产生成效而逐步放开。因此,一般认为,即使门槛上内外一致,内资企业仍会因为管理水平和守法能力欠缺失去最早参与直销市场的机会。 商务部有关官员强调,到今年年底能招聘直销推销员的企业仍然只有10家转型企业:安利、雅芳、玫琳凯、日晖、富迪、娜丽丝、尚赫、完美、百美、特百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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