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泉、王京花参股企业涉非法吸收存款罪,股东会担责吗?

任泉、王京花参股企业涉非法吸收存款罪,股东会担责吗?
2023年04月04日 19:02 财经杂志

文 | 《财经》记者 严沁雯

编辑 | 袁满

一则限制消费令牵出内娱又一“资本瓜”。

3月30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向九州建元(北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九州建元”)发出限制消费令。

根据文书,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3日立案执行九州建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因该公司未在指定期间内履行法律生效的给付义务,被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与九州建元一同被下发限消令的还有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张颂华,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坐飞机、住星级酒店等。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对于一家公司的限制消费措施本不会掀起波澜,引发公众热议的,是九州建元身后的两位股东——由演员转型为投资人的任泉,以及知名经纪人王京花。天眼查数据显示,任振泉(即任泉)持有九州建元32%股份,为第一大股东,王京花则持股 20%。

娱乐圈跨界投资圈并不鲜见,不过其中涉及的法制问题却在刺激着大众的神经。

“任泉不是成功投资人吗?居然会翻车?”消息一出,“任泉王京花企业涉非吸案”迅速登上社交平台热搜。虽然以上两人并未被限制消费,但参股企业被指非法吸存,讨论度居高不下。

虽然字面已经对“非法吸存”作出了一定解释,但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其中涉及的具体行为,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个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名词,依旧有些陌生。

如何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任泉、王京花这样的股东来说,参股企业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否要负有责任?

《财经》记者尚未找到关于九州建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文书,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上述四个条件分别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通俗地讲,经营银行等金融机构才能经营存款业务。”上海正贯长虹律师事务所律师梅华伟告诉《财经》记者。

与此同时,根据《解释》,对于九州建元这样的公司来说,具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对象150人以上、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具有以上情形之一便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犯此罪,会对单位的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但股东不一定是直接主管或者责任人员,如果确实不知情或者未曾参与决策,不需要承担刑法责任。”梅华伟进一步指出。

事实上,国内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一直较为重视。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199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便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在随后的发展中,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相继出台相应文件,明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2022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下称《修改决定》)。对《解释》中有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定罪处罚标准进行修改完善,明确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对比《解释》,《修改决定》的修改涉及不再区分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处罚标准,适当提高第一档入罪标准,以及增加规定了“数额+情节”标准。

另据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五十万元以上)。

天眼查数据显示,九州建元成立于2008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在任泉、王京花之外,九州建元的股东席位中,还有宋歌、黄志忠这两位内娱观众较为熟悉的名字。前者为北京文化前董事长,曾任北京完美时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后者的身份亦为一名演员。

目前,九州建元对外投资了四家企业,分别为广州图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维他康智(北京)医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迪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及杭州米络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中杭州迪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处于已注销状态。

在九州建元被限制的同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亦对上海冠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方木灵开出了限制消费令,背后同样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天眼查显示,2022年11月5日,上述两家公司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8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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