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暂停期满,*ST长生(维权)迎来“生死”判决!大概率将进入退市整理期
来源: e公司官微
原创: 证券时报 唐强
早在2019年3月15日起,*ST长生(002680)股票就开启了暂停上市进程,暂停上市期间为六个月。9月15日晚间,*ST长生(002680)发布公告,暂停上市于2019年9月15日到期。暂停到期后,深交所将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ST长生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如果被终止上市,*ST长生股票交易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
深交所决定长生是否退市
在最新公告中,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ST长生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因违法生产、销售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已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2019年1月14日,*ST长生收到深交所《关于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因该公司触及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由此向其送达《关于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
随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决定*ST长生股票自2019年3月15日起暂停上市。按照程序,*ST长生暂停上市期间为六月,2019年9月15日到期。在暂停到期后,深交所将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ST长生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如果被终止上市,*ST长生股票交易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
需要指出的是,从证监会监管政策走向看,*ST长生退市命运似乎已难以逆转。回溯到2018年11月16日深夜,沪深交易所曾正式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并修订完善《股票上市规则》《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等规则。
从上述新规来看,其内容主要是细化证券重大违法和新增社会公众安全重大违法的强制退市情形。其中,新增社会公众安全重大违法是指对于上市公司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社会公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专门作为一类退市情形进行规范。
实际上,这也被外界理解为,此条款直接指向*ST长生。与此同时,当天,深交所便宣布启动了对长生生物重大违法退市机制。
2019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会上针对长春长生公司疫苗案所暴露的问题,常委会加快疫苗管理专门立法,对疫苗管理法草案进行了初审,通过建立覆盖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全过程全链条的疫苗监管法律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子公司遭罚没款逾91亿元
遭遇暂停上市后,*ST长生的坏消息随之接踵而来,最近这半年可谓“厄运连连”。
2019年4月19日晚间,*ST长生公告,鉴于该上市公司银行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无法支付年报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因此尚未找到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ST长生原定于4月24日、4月26日披露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但从彼时情况来看,该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截至到9月15日晚间,*ST长生仍未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今年5月10日,*ST长生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正是因该上市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相关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5月20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经查明,*ST长生及相关当事人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等违规行为,对*ST长生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高俊芳,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张洺豪,董事、副总经理张晶,董事、董事会秘书赵春志,副总经理张友奎、蒋强华、刘景晔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6月17日晚间,*ST长生公告,其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收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被执行人长春长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第二项。即“没收违法所得18.92亿元,处违法生产、销售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2亿元,罚没款共计91.04亿元”。
紧接着,长春长生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6月18日,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等以长春长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分别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长春长生破产清算,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上述申请进行审查。当月底,相关破产清算申请获法院受理。
从二级市场来看,*ST长生股价曾于2018年5月11日达到历史最高点29.99元/股,但受到“疫苗事件”冲击,该股旋即步入漫长的跌停之中。2018年7月16日~2019年3月5日期间,*ST长生累计经历了54个跌停,股价跌至1.51元/股。需要注意的是,*ST长生将可能面临投资者维权索赔。*ST长生2018年中报披露,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股东户数为2.28万户。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由于*ST长生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因此,管辖法院是南京中院或长春中院还有争议。目前,投资者诉*ST长生证券虚假陈述案立案尚无实质进展。此外,预计此案索赔人数众多,索赔金额巨大,索赔周期会很漫长,*ST长生面临退市风险、可能破产。此案最终赔付、执行情况不太乐观,提醒投资者关注执行风险,理性维权。
免责声明:自媒体综合提供的内容均源自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并获许可。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新浪立场。若内容涉及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勿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责任编辑:陈志杰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